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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標準 第5條 …房屋,自該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減徵應納稅額百分之五十。二、供公路經營業經營公路使用之房屋,自該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減徵應納稅額百分之五十。三、供航空站、港埠及其設施、橋樑及隧道使用之房屋,自該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五年內,減…
  2.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2條 本規則所稱公路經營業,其範圍如左:一、私人或團體申請核准興建之公路,或其附屬橋樑、隧道、輪渡、停車場、服務站,向通行停放之汽車或接受服務者收取費用之事業。二、各公私事業機構興建之專用公路兼供他人通行汽車,經申請公路主管機…
  3.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條 公路經營業之申請、核准、施工及收費期間之監督、管理,其權責劃分,由省(市)政府分別定之。前項權責涉及二省(市)以上者,由省(市)政府協調決定之。
  4.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6條 私人或團體申請公路經營業,如有二人以上申請經營同一路線、隧道、橋樑、輪渡及停車場、服務站時,以申請在前而確有資力者為優先。前項資力,以具有承辦本工程之國內外銀行財力證明、技術人員學經歷及重要機具設備資料等文件,經審查屬實…
  5.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7條 公路經營業為興建公路工程所需之土地,得由公路主管機關依公路法第九條之規定辦理,其費用由公路經營負擔,並得併入工程費計算。
  6.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8條 …私人或團體申請興建公路、橋樑、隧道、輪渡、停車場、服務站,為公路經營業時,應依公路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檢具有關文書,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籌備、立案,發給執照,方得施工。公路主管機關審查前項之申請,應依公路法第…
  7.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13條 公路經營業辦理各項修建工程,應公開招標,其施工預算書應經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定。
  8.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19條 …、輪渡、停車場、服務站或專用公路,經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公路經營業時,得向通行或停放之汽車收取費用。但左列車輛免收:一、國軍編制內之軍用車輛。二、消防車、救護車。三、警備車、偵防車。四、因緊急搶修之工程車輛。五、水肥…
  9.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20條 公路經營業向通行汽車收取費用,應依通行車輛種類分別計算其受益額,擬訂各種車輛之收費標準,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車輛種類不同而其受益程度相同者,得按同一標準收費。但每次收費額,不得大於受益額。
  10.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21條 公路經營業向通行汽車收取費用之年限,應依左列因素計算擬訂,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收足應收回費用後即停止收費,並將全部工程移交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接管:一、各類車輛收費標準。二、每日交通量及未來之成長率。三、工程費總投資額。四…
  11.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22條 公路經營業每年向通行車輛收取之費用,依左列順序扣提後,其餘額應作為歸還工程費用。一、養護費、災害修復費及管理費,其每年應扣提額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按實支情形核定。二、工程費利息,每年不得超過中央銀行一年期存款最高利率。收費…
  12.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23條 公路經營業已屆核定收費年限,尚未收足應收回之費用時,得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延長收費年限。
  13.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27條 公路經營業得視所經營之收費公路狀況,將公路分段收費,並得視通行車輛需要,採用往返一次收費。
  14.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28條 公路經營業應於收費前一個月,在收費處所公告左列事項,方得收費:一、奉准收費文號及內容摘要。二、各類車輛收費額。三、免費車輛種類。四、其他有關事項。
  15.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29條 公路主管機關得就左列事項對公路經營業予以獎助:一、代為測量設計及工程技術上之協助。二、給予經營該路線汽車運輸業之優先權。三、購買重要工程器材之協助。四、遇有重大災害給予人力物力上之協助。五、核貸公路建設專款。六、其他依法…
  16.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0條 公路經營業除有左列情形外,不得拒絕車輛通行:一、不依規定繳納通行費者。二、阻礙其他汽車通行者。三、使路面、橋樑、隧道等發生損害之虞者。
  17.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1條 公路經營業申請公路主管機關變更其事業計畫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核准:一、妨害公眾之利益者。二、不符合該地區交通之需要者。三、影響交通安全者。
  18.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3條 公路經營業如廢止一部或全部營業時,應敘明事由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准。公路主管機關核准前項申請時,應採取適當措施,繼續維持交通。
  19.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4條 公路經營業所修建之公路、隧道、橋樑、停車場、服務站發生災害時,應儘速搶修通車,並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派員勘驗。
  20.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5條 公路經營業收費票證,應於使用前送請公路主管機關查證驗章,無驗訖章者,不得使用。
  21.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6條 公路經營業於開始收費前,應將收費站之設置及收費人員配備情形,報請公路主管機關備查。
  22.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7條 公路經營業所收之通行費,除直接用於公路經營業管理事務者外,不得動支。
  23.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8條 公路經營業對其所有之公共設施應妥為登記管理,非經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註銷。
  24.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9條 公路經營業應於每月終了後五日內及每年終了後六個月內,檢具左列報表送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備:一每年每月收支對照表並附:(一)養護費支出明細表。(二)管理費支出明細表。(三)災害修復費用支出明細表。二、當年資產負債表,並附財產…
  25.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40條 公路主管機關應對其所監督之公路經營業隨時派員視察,並得檢閱有關帳列文件。
  26.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41條 公路經營業經營期滿應於期滿前一個月編製交接清冊,於期滿日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辦理移交。
  27.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42條 公路經營業應於收費期滿移交公路主管機關後一個月內,將其私有設備及物品拆移,逾期由公路主管機關代為執行,其費用由該公路經營業者負擔。
  28. 行政公路法 第2條 …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以上人力或獸力行駛之車輛。十三、公路經營業:指以修建、維護及管理公路及其附屬之停車場等,供汽車通行、停放收取費用之事業。十四、汽車或電車運輸業:指以汽車或電車經營客、貨運輸而受報酬之事業。十五…
  29. 行政公路法 第21條 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之公路經營業,對於依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興建之公路及其附屬之停車場,得定期限向通行或停放之汽車收取費用。興建專用公路之公私機構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兼營公路經營業者,得向通行該專用公路之汽車收取通行費。但以收取…
  30. 行政公路法 第22條 公路經營業,變更組織、增減資本、抵押財產或移轉管理,應先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