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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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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第83條
依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應填具現金給付請領書,併同相關證明文件,由要保機關向承保機關申請發給。
行政 第17條
銀行辦理股權相關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不得有為自身或配合客戶利用本項交易進行併購或不法交易之情形。
行政 第14條
主管機關對受託辦理職業輔導評量單位,得提供下列補助︰一、服務費或人事費。二、評量工具費。三、行政管理費。四、督導費。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項目。
行政 第24條
上級教育會理事、監事,不得兼任下級教育會理事、監事。
行政 第5條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自辦股務者與代辦股務之機構,其辦理股務業務之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配置必要之電腦設備及印鑑比對系統。二、應具備防火、防水、防盜功能之金庫,並訂定「金庫管理辦法」確實執行。股票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自辦股務者應設置安全之庫房,並訂定「庫房管理辦法」確實執行,且配置足夠之硬體設備。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全面發行無實體股票者,其自辦股務業務之設備,適用前項規定。
行政 第3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 第107條
正線鋼軌以舖設長銲鋼軌為原則。
行政 第111條
申請為抵押權設定之登記,其抵押人非債務人時,契約書及登記申請書應經債務人簽名或蓋章。
考試 第27條
本部工作檢討會議由部長主持,次長、簡任人員、薦任主管人員參加,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參加。工作檢討會議辦法另定之。
行政 第17條
本辦法相關作業規定,由國防部另定之。
行政 第7條
法院為本條例第三章事件之審理、裁定,或司法機關為第四章案件之偵查、審判,傳喚安置之被害人時,該被害人之主管機關應指派社會工作人員護送被害人到場。
行政 第4條
本團置秘書,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行政 第16條
各機關駐外人員之待遇及福利,依原派機關駐外編制表所置駐外職務等級辦理;未訂有駐外編制表之機關,應訂定其機關職務與駐外機構職務之職級對照表,專案報經外交部核准後,據以辦理。各機關駐外人員之陞遷、待遇及福利有明顯差異時,外交部得協調相關機關予以調整。
行政 第38條
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土地使用計畫圖,指區段徵收後土地使用之計畫配置圖;於完成都市計畫地區,指都市計畫圖。
行政 第27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之設備清潔與消毒,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對所有設備實施適當清潔,必要時,訂定消毒計畫。二、明定使用之清潔劑與消毒劑,並確保發揮效果。三、清潔持續生產或生產同一產品連續批次之設備;必要時,訂定適當消毒週期,並執行之。
行政 第1條
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之遴用資格,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行政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產製:包括製造、分裝等有關行為。二、菸: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代用品作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製成品;其分類如下:(一)紙菸:指將菸草切絲調理後,以捲菸紙捲製,加接或不接濾嘴之菸品。(二)菸絲:指將菸草切絲,經調製後可供吸用之菸品。(三)雪茄:指將雪茄種菸草調理後,以填充葉為蕊,中包葉包裹,再以外包葉捲包成長條狀之菸品,或以雪茄種菸葉為主要原料製成,菸氣中具有明顯雪茄香氣之非葉捲雪茄菸。(四)其他菸品:指紙菸、菸絲、雪茄以外之菸品。三、酒: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零點五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不包括菸酒管理法第四條第一項所定不以酒類管理之酒類製劑;其分類如下:(一)釀造酒類:指以糧榖類、水果類及其他含澱粉或糖分之農產品為原料,經糖化或不經糖化釀製之下列含酒精飲料:1.啤酒:指以麥芽、啤酒花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榖類或澱粉為副原料,經糖化發酵製成之含碳酸氣酒精飲料,可添加或不添加植物性輔料。2.其他釀造酒:指啤酒以外之釀造酒類,包括各種水果釀造酒、糧榖類釀造酒、蜂蜜釀造酒及其他經釀造方法製成之酒類。(二)蒸餾酒類:指以糧榖類、水果類及其他含澱粉或糖分之農產品為原料,經糖化或不經糖化,發酵後,再經蒸餾而得之含酒精飲料。(三)再製酒類:指以酒精、蒸餾酒或釀造酒為基酒,加入動植物性輔料、藥材、礦物或其他食品添加物,調製而成之酒精飲料,其抽出物含量不低於百分之二者。(四)料理酒:指下列專供烹調用之酒:1.一般料理酒:以榖類或其他含澱粉之植物性原料,經糖化後加入酒精製得產品為基酒,或直接以釀造酒、蒸餾酒、酒精為基酒,加入百分之零點五以上之鹽,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調味料,調製而成供烹調用之酒;所稱加入百分之零點五以上之鹽,指每一百毫升料理酒含零點五公克以上之鹽。2.料理米酒:指以米類為原料,經糖化、發酵、蒸餾、調和或不調和食用酒精而製成之酒,其成品酒之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且包裝標示專供烹調用酒之字樣者。(五)其他酒類:指前四目以外之酒類,包括粉末酒、膠狀酒、含酒香精及其他未列名之酒類。(六)酒精:凡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九十之未變性酒精。四、酒精成分:指攝氏檢溫器二十度時,原容量中含有乙醇之容量百分比。
行政 第73條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測繪者,其圖根點至界址點之位置誤差不得超過下列限制:一、市地:標準誤差二公分,最大誤差六公分。二、農地:標準誤差七公分,最大誤差二十公分。三、山地:標準誤差十五公分,最大誤差四十五公分。
行政 第11條
本會每半年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召集人召集之;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本會之會議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正反意見同數時,取決於主席。前項會議,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代理。但由機關(構)及民間團體代表兼任之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得指派代表出席,並參與會議發言及表決。
司法 第260條
除別有規定外,經廢棄原判決者,最高行政法院應將該事件發回原高等行政法院或發交其他高等行政法院。前項發回或發交判決,就高等行政法院應調查之事項,應詳予指示。受發回或發交之高等行政法院,應以最高行政法院所為廢棄理由之法律上判斷為其判決基礎。
行政 第158條
消費設備之儲存設備、導管、減壓設備及此等設備之配管等(以下簡稱儲存相關設備,但容器除外;且液氯儲存設備以儲存能力在一千公斤以上未滿三千公斤者為限。以下於次條及第一百六十三條均同。)應經以常用壓力一.五倍以上壓力實施之耐壓試驗及以常用壓力以上壓力實施之氣密試驗或具有同等以上效力之試驗合格者。
司法 第9條
下列事項由院長處理或核定之:一、年度工作計畫之決定、變更、執行及考核。二、庭長、法官裁判書類正本之研閱及公設辯護人辯護書類之核閱。三、重要行政文稿函件之核判。四、民刑事庭、專業法庭庭數之擬議及一般人事配置之核定。五、上級機關重要行政命令執行之監督考核。六、人民陳訴事件之處理。七、所屬職員工作操行學識能力考核監督及任免獎懲之擬議或核定。八、向上級或有關機關建議或報告事項之核定。九、其他有關重要行政事務之處理。
行政 第12條
評鑑結果為不通過者,各該主管機關得經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通過後,令實驗教育學校停辦實驗教育計畫。
行政 第7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申請許可案件,除依第二條至前條規定辦理外,並應考量下列事項:一、填海造地之申請案件,是否屬行政院專案核准之計畫,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興辦之電信、能源等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二、位於重要海岸景觀區者,是否符合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定之都市設計準則。三、是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確有使用、設置需要。四、是否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文件或公有土地申請開發同意證明文件。五、是否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六、是否對於既有合法設施或有關權利所有人造成之損失,承諾依法補償或興建替代設施。七、是否對申請案件利用之海岸地區,提出具體有效之管理措施。八、是否為其他法令所禁止。
監察 第4條
審計機關辦理鄉(鎮、市)財務審計,應列入年度施政計畫,陳報核定實施。
行政 第64條
被檢乾燥兔化豬瘟疫苗須符合左列條件:一、特性試驗:須具固有理學性狀,且無異物及異常氣味,加所附稀釋液溶解後須濃度均一。二、無菌試驗: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檢出之病原細菌,而且每劑量中無病原性細菌不得超過一○個。三、真空試驗:於暗室距離五公釐以內以TeslarCoil行無極放電時,瓶內須有放電,但填充氮之製劑不受此項限制。四、合濕度試驗:含濕度須為四%以下。五、安全試驗:選體重一八至二五公斤八週齡以上未經豬瘟免疫之健康豬四頭,任取一頭為對照,其餘三頭分別皮下注射二○劑量(一頭)、一○○分之一劑量(二頭)(經查驗合格之疫苗於規定有效期限內抽查送檢者,依該疫苗一○分之一劑量),經一○日觀察均須無任何不良反應而健存。六、效力試驗:將前款安全試驗合格之豬三頭肌肉注射豬瘟強毒毒血(A-LD株)一○、○○○MLD,觀察二週,均須無任何不良反應或呈輕微反應而健存。對照豬一頭,經肌肉注射豬瘟強毒毒血(ALD)株一○、○○○MLD後,一四日內須呈典型急性豬瘟病症而斃死。七、認定試驗:選體重二‧○至二‧五公斤兔出血熱抗體陰性健康家兔四隻,任取三隻為試驗組,分別以靜脈注射本劑一劑量(以稀釋液稀釋成二公撮)。另一隻為對照組,以靜脈注射稀釋液二公撮。注射後試驗組連同對照組,每天於固定時間內測量體溫變化,觀察一週,於觀察期間試驗組須有二隻呈兔化豬瘟病毒對家兔之特殊熱型反應,而對照組須無任何不良反應而健存。八、病毒迷入試驗:本劑一劑量以稀釋液稀釋成一公攝後與具有一、○○○倍以上抗豬瘟家兔免疫血清等量混合液,經攝氏三十七度感作一小時後分別接種於豬腎、兔腎等株化細胞及兔出血熱抗體陰性之健康家兔五隻。細胞培養者經培養五日,須無細胞變性效應(Cytopathiccffect),並經代同源細胞繼代培養七日,亦須無細胞變性效應,且以一%之天竺鼠次、鵝及雞紅血球分別進行紅血球吸附試驗,均須呈陰性反應。家兔接種者,任取三隻為試驗組,每隻靜脈注射二公撮,另二隻為對照組,每隻靜脈注射稀釋液二公撮,觀察二週,均須無攝氏四○‧五度以上之熱反應或兔出血熱症狀而健存。前項試驗確定困難時應予複檢。
行政 第16條
本中心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行政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乳品食品工廠(以下簡稱乳品工廠)之產品如左:一、鮮乳。二、脫脂乳。三、全乳粉。四、加糖乳粉。五、脫脂乳粉。六、調製乳粉。七、調味乳粉。八、淡煉乳。九、加糖全脂煉乳。十、加糖脫脂煉乳。十一、乳油。十二、乳酪。十三、乾酪。十四、調味乳。十五、醱酵乳。十六、合成乳。十七、其他乳製品。
行政 第6條
申請人有第四條第一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服務機關應駁回其申請。服務機關依前項規定駁回申請前,應通知申請人陳述意見。
行政 第171條
避難梯依下列規定設置:一、固定梯及固定式不銹鋼爬梯(直接嵌於建築物牆、柱等構造,不可移動或收納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裝置在使用場所之柱、地板、樑或其他構造上較堅固或加強部分。(二)以螺栓、埋入、熔接或其他堅固方法裝置。(三)橫桿與使用場所牆面保持十公分以上之距離。二、第四層以上之樓層設避難梯時,應設固定梯,並合於下列規定:(一)設於陽臺等具安全且容易避難逃生構造處,其樓地板面積至少二平方公尺,並附設能內接直徑六十公分以上之逃生孔。(二)固定梯之逃生孔應上下層交錯配置,不得在同一直線上。三、懸吊型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懸吊型梯固定架設在使用場所之柱、地板、樑或其他構造上較堅固及容易裝設處所。但懸吊型固定梯能直接懸掛於堅固之窗臺等處所時,得免設固定架。(二)懸吊型梯橫桿在使用時,與使用場所牆面保持十公分以上之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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