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律知識通
法律知識通
中央法規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關鍵字:
安非他命
、
偷竊
、
竊盜
、
遺產
、
中華民國刑法
首頁
法規目錄
行政 第7條
本公債還本付息基金,按年列入國家總預算,預期撥交經理銀行儲存備付。
行政 第122條
運送人或船長對於未清償分擔額之貨物所有人,得留置其貨物。但提供擔保者,不在此限。
行政 第1條
本辦法依農會法第四十九條之一訂定。
考試 第17條
本學院院務會議由院長主持,副院長、主任秘書、各單位主管、簡任以上人員及區域培訓中心主任參加。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出(列)席。前項院務會議以每月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行政 第36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事前告知,應以書面為之,或召開協商會議並作成紀錄。
行政 第23條
義勇消防人員訓練、演習、服勤之勤惰優劣,由消防局考核,並製作書面紀錄,作為續聘之參據。
行政 第8條
刻有分度之金屬製量桶、量槽檢定費費額如附表二。
行政 第26條
私立文化機構設立二年以上,組織健全,對於推動文化事務具特殊貢獻或績效顯著者,得由主管機關獎勵之。
行政 第19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行政 第2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
司法 第3條
懲戒法院第二審案件應行言詞辯論者,審判長於必要時,得指定受命法官先行準備程序,為下列各款事項之處理:一、確認上訴範圍及答辯意旨。二、整理須行言詞辯論之法律爭點事項。三、其他與審判有關之事項。懲戒法院第二審合議庭認有行言詞辯論之必要者,除行準備程序者外,審判長應速定言詞辯論期日。指定言詞辯論期日,應注意至少應有十日就審期間,予兩造充分準備機會。言詞辯論之法律爭點應與指定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一併送達於兩造。兩造至遲應於言詞辯論期日七日前,就前項法律爭點提出書狀及其文字電子檔於法院,並以繕本或影本直接通知他造。
行政 第13條
本公司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公司定之。
行政 第1條
本辦法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行政 第56條
省(市)會計師公會召開會員大會,應於會議十日前,召開理事會及監事會;應於會議五日前,函請省(市)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及會計師主管機關,派員列席指導或監選。
行政 第46條
六類物品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其安全管理應遵守下列規定:一、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不得超過規定之數量。二、嚴禁火源。三、經常整理及清掃,不得放置空紙箱、內襯紙、塑膠袋、紙盒等包裝用餘材料,或其他易燃易爆之物品。四、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應依其特性使用不會破損、腐蝕或產生裂縫之容器,並應有防止傾倒之固定措施,避免倒置、掉落、衝擊、擠壓或拉扯。五、維修可能殘留公共危險物品之設備、機械器具或容器時,應於安全處所將公共危險物品完全清除後為之。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七、集液設施或油水分離裝置內如有積存公共危險物品時,應隨時清理。八、廢棄之公共危險物品應適時清理。九、應使公共危險物品處於合適之溫度、溼度及壓力。十、有積存可燃性蒸氣或粉塵之虞場所,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之設備。十一、指派專人每月對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自主檢查,檢查紀錄至少留存一年。
行政 第13條
政風室辦理下列事項:一、政風法令宣導及執行。二、分署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檢舉事項之陳報。三、政風興革事項及考核獎懲之建議。四、分署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之受理及資料陳報。五、公務機密之維護及洩密事件之查處。六、分署陳情請願案件之協助處理。七、農會倉儲查核業務之輔導及管考。八、農會倉儲查核人員之遷調、考核、獎懲、退休案件之擬辦。九、專案性安全維護工作計畫之擬訂與執行。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行政 第34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九條、第十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一條第一項或第十五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三項或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者,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外,並限期令其改善;經處罰及限期令其改善三次仍未遵行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職能治療師公會或職能治療生公會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者,由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 第23條
經紀人員收受委託人或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之有關文件,應掣給收據。
行政 第5條
業者申請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製造許可時,應訂定並檢附本計畫,報請主管機關備查;計畫修正時,亦同。業者應於本辦法發布施行之次日起六個月內,完成計畫之訂定,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行政 第8條
受託人收受設立許可文件後,應即辦理信託財產之移轉或其他處分,並於接受財產之移轉或其他處分後一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報。以宣言設立信託者,受託人於收受設立許可文件後,應即將設立許可文件連同法人決議及宣言內容登載於其主事務所所在地新聞紙,並應於登載後一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報。依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加入為委託人者,應以信託契約為之,並準用第一項之規定。
行政 第32條
管理局於囑託分署重行拍賣前,得重行審定廠房及有關建築物合理價格,並應另行作成強制拍賣書面處分。前項管理局重行審定之價格不受強制執行法第八十條之一第一項無益執行之禁止及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準用第五十條之一第一項及第二項無益查封之禁止之限制。
行政 第52條
中華郵政公司得委託他人運輸郵件,其條件如下:一、陸路運輸:受託人須為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或鐵路機構。二、航空運輸:受託人須為航空貨運承攬業或航空運輸業。三、水路運輸:受託人須為船舶運送業、船務代理業或海運承攬運送業。中華郵政公司得委託他人收寄或投遞郵件,其條件如下:一、受託人為自然人者,須年滿二十歲、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及身心健康。二、受託人為郵政代辦所者,除經理人須符合第一款規定外,該代辦所應設於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團體或其他公眾得自由出入之場所內。
行政 第68條
大陸銀行分行之淨值,不得低於主管機關規定最低專撥營業資金之三分之二,不足者,其在臺灣地區之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應即申報主管機關。主管機關對具有前項情形之大陸地區銀行或陸資銀行,得令其限期匯入補足專撥營業資金;屆期未補足者,主管機關得令其停止業務並依銀行法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行政 第1條
本細則依教師待遇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行政 第61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停止部分或全部委託:一、受委託機關無法配合中央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許可管制業務,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受委託機關不宜繼續接受委託之理由,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三、主管機關依法實施總量管制,另有相關規定。四、受委託機關提出不再繼續接受委託理由,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無委託之必要。前項規定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十一條第二項委託之機關,辦理燃料使用許可證之申請審查及核發事項,準用之。
行政 第17條
申請一千公斤以上放射性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廢棄或轉讓之許可者,每一申請案各新臺幣六萬元。
行政 第3-1條
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其期滿結訓之離營作業比照現役軍人辦理。前項人員依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停止訓練者,其在營時間逾三十日者,以已訓補充兵列管運用。
行政 第1條
本辦法依社會救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之二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司法 第93條
法人破產時,破產管理人應不問其社員或股東出資期限,而令其繳納所認之出資。
行政 第235條
被征收土地之所有權人,對於其土地之權利義務,於應受之補償發給完竣時終止,在補償費未發給完竣以前,有繼續使用該土地之權。但合於第二百三十一條但書之規定者,不在此限。
查看更多法規
熱門法規
更多
憲法 - 中華民國憲法
總統 - 中央研究院編制表
憲法 - 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總統緊急命令(九二一震災)
憲法 - 全國戒嚴令
行政 -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罪犯減刑條例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 國民大會議事規則
總統 - 中央研究院名譽院士選舉辦法
考試 - 考試院組織法
行政 - 專業機構或技師辦理能源管理法檢查業務認可管理辦法
總統 - 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
熱門搜尋
進階查詢
安非他命
偷竊
竊盜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性騷擾
酒駕
強姦
肇事逃逸
過失致死
友站連結
網路黃頁電話簿
電影情報通
就是發【免費廣告刊登平台】
歌詞吧
縮網址
答案王
鮮寵一番
二胎房貸
縮圖片&縮照片
縮影片&縮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