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律知識通
法律知識通
中央法規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關鍵字:
安非他命
、
偷竊
、
竊盜
、
遺產
、
中華民國刑法
首頁
法規目錄
行政 第16條
礦區之位置界限及面積,以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測量方式測定之。
行政 第2條
本準則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 第40條
學生入校時,應檢查其身體及衣物。女生之檢查,由女性教導員為之。
行政 第39條
封閉掩埋場終止使用者,應先覆以厚度十五公分砂質或泥質黏土,再覆蓋透水係數低於10-10公分/秒、單位厚度○‧二公分以上之人造不透水材料及厚度六十公分以上之砂質或泥質黏土,並予壓實。前項掩埋場不得做為建築用地或其他工作場所。
行政 第11條
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得由下列單位提供:一、醫療或護理機構、精神照護機構。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三、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四、社會工作師事務所。五、其他醫事相關團體。前項提供機構式短期照顧服務之服務場所應有獨立空間及床位,平均每人寢室之樓地板面積應至少有五平方公尺。社區式臨時照顧服務之服務場所,平均每人應至少有三點三平方公尺之樓地板面積。
行政 第9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行政 第3條
本所設五組一室,分掌前條所列事項,並得分科辦事。
行政 第48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本標準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
行政 第1條
依據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七第三項規定訂定。
行政 第3條
受託機構應於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執行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具該計畫之結算書及報告書,向主管機關申報。前項結算書及報告書之格式,由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
行政 第12條
公司組織之藍色申報人,其會計事務應設置會計人員辦理之。
行政 第6條
中央氣象局發現專用觀測站觀測儀器之觀測紀錄有連續誤差或顯著錯誤時,得通知專用觀測站停止使用,並命其將觀測儀器送校。
行政 第3條
各交通事業機關得依照本辦法,另訂呆廢器材處理細則。
行政 第15條
受補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或所屬機關得依補助契約之約定停止撥付次期款,並追回其應返還之補助款:一、未依補助計畫推動業務或進度嚴重落後,且未能於本部或所屬機關通知之期限內改善。二、業務推動成效與補助計畫書所列內容差距過大,且未能於本部或所屬機關通知期限內改善。三、補助計畫之執行經本部或所屬機關審查、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能於通知期限內改善。四、未依補助款用途支用或有虛報、浮報之情事。五、申請人辦理採購,補助款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達政府採購法規定之公告金額以上者,違反政府補助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如有前項情形者,本部或所屬機關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助計畫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
行政 第9條
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之設立,發起人應於發起時,按實收資本額一次認足發行股份之總額,並依認股比率至少繳足百分之二十股款。發起人已認而未繳股款者,應由其他發起人連帶認繳;其已認而經撤回者,亦同。
行政 第25條
部務會報每星期舉行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
行政 第40條
中華民國船舶、航空器或其他運輸工具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機長、其他運輸工具駕駛人從事人口販運之運送行為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處該中華民國船舶、航空器或其他運輸工具一定期間停駛,或廢止其有關證照,並得停止或廢止該船長、機長或駕駛人之職業證照或資格。
行政 第25條
電信事業對下列通信應予優先處理:一、於發生天災、事變或其他緊急情況或有發生之虞時,為預防災害、進行救助或維持秩序之通信。二、對於陸、海、空各種交通工具之遇險求救及飛航氣象等交通安全之緊急通信。三、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有緊急進行必要之其他通信。
行政 第14條
高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之興建、運轉與除役審查費及檢查費,其收費標準如下:一、興建、運轉、換發運轉執照、除役審查費,每一申請案各新臺幣一千萬元。二、興建、運轉、除役檢查費,每年每一設施各新臺幣二百萬元。三、高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容器審查費,每一申請案收取新臺幣二百萬元。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於第一項情形準用之。
行政 第27條
雇主對於同一作業場所中,設有二座以上第一種壓力容器者,應指派具有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資格及相當專業知識經驗者,擔任第一種壓力容器作業主管,負責指揮、監督第一種壓力容器之操作、管理及異常處置等有關工作。前項業務執行紀錄及簽認表單,應保存三年備查。
行政 第3條
公司申請下列登記案件之規費計算標準:一、設立登記,按其實收資本額每新臺幣四千元一元計算;未達新臺幣一千元者,以新臺幣一千元計算。二、增加資本登記,或併案辦理增資及減資之變更登記,按其所增之實收資本額每新臺幣四千元一元計算;未達新臺幣一千元者,以新臺幣一千元計算。三、前二款以外之登記,應繳納規費每件新臺幣一千元。四、設立、變更或廢止分公司登記,每一分公司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一千元。
行政 第20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行政 第12條
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產或貯存設施經營者,依本法第十條規定應向主管機關提出各種報告及紀錄之期限,依下列各款之規定:一、有關運轉、輻射防護及環境輻射監測年報,於每年結束後三個月內提出。二、每半年之核子原料或核子燃料生產、庫存及銷售紀錄,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及七月三十一日以前提出。三、環境輻射監測季報,於每季結束後六十日內提出。四、每月之放射性廢棄物產生、處理、貯存及最終處置紀錄,於次月月底前提出。五、異常或緊急事件報告,於事件發現時起二小時內通報,並於事件發現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書面報告。
行政 第31條
賠償義務機關指定期日後,應即製作通知書,送達於協議關係人。但經面告以所定期日並記明協議紀錄,或經協議關係人以書面陳明屆期到場者,與送達有同一之效力。
行政 第8條
業者得以自有或租賃之航空器經營獲配容量班次之航線。以租賃航空器經營者,不得藉由出租人開立機票或提單銷售其運送服務,將獲配容量班次之航線由該出租人運用。但該出租人為業者且具有該航線之獲配容量班次者,不在此限。業者違反前項規定經查證屬實者,民航局得依民用航空法第五十七條規定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者,民航局得依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處罰。
行政 第24條
各科處理事務,意見不同時,由處室主管決定之;涉及其他處室職掌者,應會商辦理,各處室意見不同時,陳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核定之。
司法 第3條
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及其他參與訴訟程序而為訴訟行為者,應依誠信原則,行使訴訟程序上之權利,不得濫用,亦不得無故拖延。
行政 第4條
經主管機關許可或核准之案件,申請變更原許可或核准事項之公私場所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減少油輸送作業船舶等事項者,免繳納審查費。
行政 第16條
輸儲設備有引起災害之虞時,天然氣事業應即採取必要之處置或改善措施。輸儲設備附近發生火災或其他非常災害時,天然氣事業應立即指派技術人員攜帶顯明標誌施行防護;必要時,並得停止一部或全部供氣,或拆除有危險之虞之輸儲設備。
行政 第40條
遊艇所有人應於特別檢查合格及丈量後三個月內,檢附下列各款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登記或註冊:一、申請書(附件二)。二、製造商之出廠證明或來源證明、船體結構相關圖說及主機來源證明。三、一般佈置設計圖。四、驗證文件或檢查紀錄。五、丈量紀錄。六、投保責任險證明文件。七、船舶無線電臺執照。總噸位二十以上之遊艇其所有人應於特別檢查合格及丈量後三個月內,依船舶登記法規定,向航政機關辦理登記。
查看更多法規
熱門法規
更多
憲法 - 中華民國憲法
憲法 - 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總統緊急命令(九二一震災)
總統 - 中央研究院編制表
行政 -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罪犯減刑條例
憲法 - 全國戒嚴令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 國民大會議事規則
考試 - 考試院組織法
總統 - 中央研究院名譽院士選舉辦法
行政 - 專業機構或技師辦理能源管理法檢查業務認可管理辦法
總統 - 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
熱門搜尋
進階查詢
安非他命
偷竊
竊盜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性騷擾
酒駕
強姦
肇事逃逸
過失致死
友站連結
網路黃頁電話簿
電影情報通
就是發【免費廣告刊登平台】
歌詞吧
縮網址
答案王
鮮寵一番
二胎房貸
縮圖片&縮照片
縮影片&縮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