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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庫支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35條

本署於換發國庫支票後,應登記換發國庫支票登記簿,並在原支票票面加蓋換發戳記後,打洞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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