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條本規則依公路法第七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 第2條本規則所稱公路經營業,其範圍如左:一、私人或團體申請核准興建之公路,或其附屬橋樑、隧道、輪渡、停車場、服務站,向通行停放…
- 第3條公路經營業之申請、核准、施工及收費期間之監督、管理,其權責劃分,由省(市)政府分別定之。前項權責涉及二省(市)以上者,由…
- 第4條中央及地方公路主管機關依公路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核定路線供私人或團體經營時,得依左列規定公告:一、可供興建之公路、橋樑…
- 第5條私人或團體不經前條公告,亦得依照全國公路路線系統,自行選擇路線,申請立案經營。
- 第6條私人或團體申請公路經營業,如有二人以上申請經營同一路線、隧道、橋樑、輪渡及停車場、服務站時,以申請在前而確有資力者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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