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材或其他同等材料」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鋼材或其他同等材料:指鋼材本身或經絕熱後暴露於標準耐火試驗所適用之火中至試驗終止時,其構造及完整性與鋼材相當之任何不燃材料。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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