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空間」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服務空間:指用作廚房、裝有炊膳設施之餐具室、儲存室、郵件與財幣室、庫房、機艙空間以外之工作間與類似之空間,及通達此等空間之箱道。
  2. 服務空間:指用作廚房、有烹飪設施之配膳室、庫房、郵務與財庫室、儲存室、不屬機艙空間一部分之工作間,及類似之空間與通達該等空間之箱道。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服務空間」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