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空間」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公用空間:指起居艙空間中用作大廳、餐廳、休息室及類似之永久圍蔽空間。
  2. 公用空間:指起居艙中用作大廳、餐廳、休息室及類似之永久圍蔽空間。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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