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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3條 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必要時,主辦機關得作成強制接管營運處分:一、有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情事,經主辦機關通知民間機構中止營運之一部或全部。二、有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情事,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令民間機構停止…
  2. 行政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5條 …強制接管營運所需下列費用,在營運收入內支應,不足支應時,得由主辦機關予以補助:一、接管人指派或聘用之人員薪資報酬。二、強制接管營運所增置或更換必要設備之費用。三、其他強制接管營運所採取必要行為之費用。營運收入有賸餘者,除…
  3. 行政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6條 主辦機關中止或停止民間機構營運之一部,並強制接管營運其一部者,就該強制接管營運部分與未受強制接管營運部分之資產及營運之配合,及因配合所生費用之分攤比例,由民間機構與接管人協議之;協議不成時,由主辦機關調處之;調處不成者,…
  4. 行政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要時,主辦機關得作成終止強制接管營運處分:一、強制接管營運事由已消滅。二、有事實足認無法達成強制接管營運之目的。三、經主辦機關認定無強制接管營運之必要。前項終止強制接管營運處分,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
  5. 行政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0條 終止強制接管營運時,或主辦機關於強制接管營運期間終止投資契約者,接管人應就強制接管營運事項之財產進行結算,並製作經會計師簽證之結算報告書,送交主辦機關審核。接管人應視情形,將前項之結算報告書與強制接管營運事項相關資料,移…
  6. 行政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2條 …及第三人權利者,民間機構應協助取得,所需費用依前項規定支付。主辦機關依投資契約完成資產移轉者,接管人得不適用前三項之規定,改依投資契約或接管契約之約定辦理。
  7. 行政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4條 …管理。營運收入有賸餘者,接管人應於終止接管時進行結算,並返還主辦機關。營運收入不足以支付強制接管營運所需之費用時,接管人應報請主辦機關為必要之處置。
  8. 行政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5條 主辦機關終止強制接管營運時,準用第九條及第十條之規定辦理。
  9. 行政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7條 接管人應按月向主辦機關陳報受強制接管標的設施及營運之狀況。接管人發現民間機構有違反法令、章程、投資契約或其他相關契約、對接管人所為之處置有妨礙或未配合辦理情事,或有損公共利益之行為,應報請主辦機關為必要之處置。
  10. 行政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9條 …物、構造物、機器、設備、軟硬體系統、人事資料、財務報表及其他主辦機關認為必要之財物及文件製作清單,提供接管人強制接管營運查核之用;必要時,得由接管人自行清點製作清單,報主辦機關備查。前項由接管人自行清點製作清單時,所需費…
  11. 行政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 第3條 …行或聯合辦理;採聯合辦理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一為主辦機關。前項學力鑑定考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委由學校或教育測驗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受委學校、機構)辦理。
  12. 行政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 第4條 …關代表組成試務委員會,就試務事項予以研議;其採聯合辦理者,由主辦機關邀集各受委學校、機構、學者專家及機關代表聯合組成試務委員會。
  13.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17條 …件之獎金,由法務部列入年度預算辦理。前項獎金之核發,由案件之主辦機關檢附起訴書、檢驗文件及獎金分配建議表等資料,於案件繫屬法院後六個月內報請該案件起訴之地方檢察署審核後,轉報臺灣高等檢察署核發獎金。但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之情…
  14.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19條 …以上機關共同查獲毒品案件,由提起公訴之檢察官所屬地方檢察署依主辦機關七成、會辦機關三成之比例分配獎金;無法分辨主辦或會辦機關者,由各機關平分該獎金。但處理分配獎金之檢察署,依案情性質,認有調整獎金分配比例之必要者,得依各…
  15. 行政採取土石免申辦土石採取許可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因天災事變緊急搶修公共工程所需土石者,工程主辦機關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採取地點位於公有土地者,應洽請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同意、核准或許可其採取。二、採取地點位於私有土地者,應洽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同意後採取。工程主…
  16. 行政採取土石免申辦土石採取許可管理辦法 第6條 政府機關辦理重要工程所需土石以專土專用者,由工程主辦機關檢具專土專用之合理性與必要性等評估資料、其上級機關核准文件及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書件,依同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後,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並公告劃定專土專用區域及…
  17. 行政採取土石免申辦土石採取許可管理辦法 第7條 …外銷售;違反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廢止其核定及公告,並通知該工程主辦機關及其上級主管機關。依前條核定之採取人應依核定之書件內容辦理土石採取作業,並於結束作業後或公告期滿前完成採掘地整復;工程主辦機關或其上級主管機關應稽核前述…
  18. 行政採取土石免申辦土石採取許可管理辦法 第11條 依第六條公告之專土專用區域內,其他公共工程主辦機關需要採取土石時,應洽請原核定之採取人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19.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5條 …方式或許可文件內容取得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工程主辦機關同意使用再生粒料證明文件。四、再利用產品送達數量超過產品買賣契約書所載數量或該工程設計需求量。再利用機構收受事業廢棄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或本法執行…
  20. 行政水利法 第29條 …。由代理人申請登記者,應附具委任書。政府興辦之水利事業,以其主辦機關為水權登記申請人。地下水之開發,應先行檢具工程計劃及詳細說明,申請水權;俟工程完成供水後,再行依法取得水權。
  21. 行政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2條 主辦機關為執行強制接管營運,得自任為接管人,或委任、委託其他機關(構)為接管人。除前項自任為接管人外,主辦機關與接管人之權利義務,得由雙方另訂契約約定之。
  22. 行政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3條 主辦機關於民間參與自來水、水利、電業、公用氣體燃料、重大工業、商業、科技及其他相關經建設施,發生本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情事,而有強制接管之必要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通知被接管之民間機構(以下簡稱民間機構)並公告之:一、民…
  23. 行政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5條 民間機構於受主辦機關之接管處分後,對接管人執行職務所為之處置,應予無條件配合。民間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其他受僱人員,對於接管人所為之有關詢問,有據實答復之義務;其他受僱人員,應受接管人之指揮。
  24. 行政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6條 …行接管營運所生之必要費用,在營運收入內支應;但有不足時,得由主辦機關予以補助。
  25. 行政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7條 …設施而增設、改良、購置、修繕或汰換資產設備所支出之費用,除經主辦機關核准由民間機構負擔者外,其費用分攤及給付方式,依雙方之接管契約或其他契約之約定。
  26. 行政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9條 …用之機器、設備、物料、軟硬體系統、人事資料、財務報表及其他經主辦機關認為必要之文件等項目製作清單,於接管起始日起三十日內提供接管人核對。逾期未能完成者,得由接管人自行清點製作,並報請主辦機關備查。
  27. 行政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10條 主辦機關停止民間機構營運之一部並強制接管其一部營運者,就該強制接管之部分與未受強制接管部分之資產及營運之配合,及因配合所生費用之分攤比例,由民間機構與接管人協議之。協議不成者,由主辦機關調處之。調處不成者,由主辦機關裁決…
  28. 行政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12條 主辦機關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終止強制接管營運:一、強制接管營運事由已消滅者。二、有事實足認無法達成接管之目的者。三、經主辦機關認定已無強制接管營運之必要者。主辦機關於終止強制接管營運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通知民間機…
  29.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7條 …維護或管理水利事業之人。三、政府興辦水利事業者,興辦完成前為主辦機關(構),興辦完成後為指定之管理機關(構)。
  30.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44條 …人之引用水量。第一項由主管機關興辦多目標開發之水利事業,以其主辦機關或指定之管理機關為水權登記總代表人。第一項權利人,指其他既有水權人之引用水量改自該水利事業內引取者或分擔該水利事業開發費用之自然人、法人、機關、非法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