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0條 法規: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二章 投資契約終止前之強制接管營運 第10條 終止強制接管營運時,或主辦機關於強制接管營運期間終止投資契約者,接管人應就強制接管營運事項之財產進行結算,並製作經會計師簽證之結算報告書,送交主辦機關審核。接管人應視情形,將前項之結算報告書與強制接管營運事項相關資料,移交民間機構、主辦機關或其所通知接續營運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