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埠」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11 部 條文 155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 / 6 頁
  1.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製造及其設施使用者。十一、交通用地:供鐵路、公路、捷運系統、港埠、空運、氣象、郵政、電信等及其設施使用者。十二、水利用地:供水利及其設施使用者。十三、遊憩用地:供國民遊憩使用者。十四、古蹟保存用地:供保存古蹟使用者。十五…
  2. 行政法務部調查局省(市)及航業調查處組織規程 第7條 航業調查處依業務需要,得於各港埠地區設調查站,並得分組辦事。航業調查處為專責辦理或機動支援各類犯罪調查業務,得設工作站,並得分組辦事。
  3.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31條 …製業或輸入業,於必要時,得使用河川、溝渠、海域、橋樑、堤防、港埠、道路、林地、綠地、公園及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敷設管線。前項敷設管線,以不妨礙其安全、景觀及原有效用為原則,並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及各該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4.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條 工業專用港與工業專用碼頭規劃建設之執行、港埠經營、港務管理、專用碼頭之興建、管理維護、船舶入出港、停泊、停航、港區安全、港區行業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5.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條 …機關核准由公民營事業投資興建及經營管理,供該產業園區內使用之港埠設施。二、工業專用碼頭:指經中央主管機關自行興建及經營管理,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由公民營事業投資興建及經營管理,供該產業園區內使用之碼頭設施。三、專用碼頭:…
  6.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26條 …時前,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檢附書面文件,或以電子資料傳送港埠網路系統之方式申請;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由港口信號臺依公民營事業排定之船席通知,始得為之。但船舶因緊急公務或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船舶申請入港或出港,由船…
  7. 行政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第6條 …與其他環保設施、排水系統、雨水、污水下水道系統、中水道系統、港埠、堤防、道路、廣場、停車場及兒童遊樂場。二、公用事業設施:指提供園區使用之電力(輸配電、變電所、電塔)、天然氣加壓站及自來水給水設施。三、公務設施:指園區管…
  8. 行政醫療服務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第6條 …與其他環保設施、排水系統、雨水、污水下水道系統、中水道系統、港埠、堤防、道路、廣場、停車場及兒童遊樂場。二、公用事業設施:指提供園區使用之電力(輸配電、變電所、電塔)、天然氣加壓站及自來水給水設施。三、公務設施:指園區管…
  9.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58條 …中央主管機關管理之。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建設之執行、港埠經營、港務管理、專用碼頭之興建、管理維護、船舶入出港、停泊、停航、港區安全、港區行業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
  10. 行政加工出口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20條 …機卸貨後,即向輸入地海關申報,運往區內辦理通關手續。但運往與港埠或機場鄰接之加工出口區,未經課稅區者,其貨品免辦押運或加封手續。
  11. 行政加工出口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24條 …運單或出口貨櫃清單第二聯送回海關銷案。但由與加工出口區鄰接之港埠、機場輸出者,免辦加封或押運手續。前二項貨品,件數在十件以下,每件毛重未逾二十公斤,且價值在貨品輸出管理辦法規定免辦簽證限額(以下簡稱輸出免簽證限額)以下者…
  12. 行政商品監視查驗辦法 第7條 報驗義務人應依下列規定申請報驗:一、輸入商品於最後港埠啟運後,向到達港埠之檢驗機關(構)報驗。二、輸出商品於出口前,向生產地之檢驗機關(構)報驗。三、國內產製商品於出廠前,向生產地之檢驗機關(構)報驗。前項報驗,報驗義務…
  13. 行政商品檢驗法 第21條 商品檢驗應於標準檢驗局所在地、輸出入港埠或受委託之其他政府機關、法人或團體所在地執行之。但經核准者,得於生產廠場或倉儲地點執行檢驗。
  14. 行政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識及簽章,並註明申請書號碼、取樣日及取樣數量。輸入商品在輸入港埠取樣有困難時,標準檢驗局得指定取樣地點。
  15. 行政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檢驗人員執行外勤任務時,應配帶識別證。港埠檢驗人員並應穿著制服。
  16. 行政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第9條 …報驗義務人撤回臨場檢驗申請者,應退還臨場費。檢驗機關(構)於港埠倉儲場內設有派駐辦公處所受理報驗,並於該倉儲場內執行檢驗相關業務者,免計收臨場費。
  17. 行政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第7條 報驗義務人應依下列規定申請報驗:一、輸入商品於最後港埠啟運後,向到達港埠之檢驗機關(構)報驗。二、輸出商品於出口前,向生產地之檢驗機關(構)報驗。三、國內產製商品於出廠前,向生產地之檢驗機關(構)報驗。前項報驗,報驗義務…
  18. 行政水利法 第86條 政府因辦理及維護內陸通航水道及其港埠工程,得向通行之船舶徵收河工費,其徵收標準及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交通部訂定之。
  19. 行政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第2條 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港埠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港灣疏浚工程之設計、發包及船機管理等事項。二、關於土木工程之設計、發包、施工、考核、維修等事項。三、船舶機具之修護事項。四、關於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等事項。五、…
  20.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展計畫研擬。二、航業、船舶驗船機構、船員與駕駛訓練機構、商港港埠業監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三、國際海運合作、聯營機構、航運秩序管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四、船舶檢丈、登記與航行安全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五、船員與…
  21. 行政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安平港分局組織條例 第2條 …理、海事評議、港灣導航設施管理及港區環境衛生保護等事項。二、港埠業務規劃與研發、資訊管理、港埠營運與收費及棧埠營運等事項。三、港埠工程規劃、設計發包督導、機電規劃設計及維修管理等事項。四、港區土地之運用發展、經管、使用及…
  22. 行政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第2條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掌理下列事項:一、港灣疏濬工程、港域清理、水下勘查、沈船與海底物打撈及海底工程查驗事項。二、港埠工程設施工程設計、審核、發包及施工事項。三、港埠工程設施養護事宜。四、勞工安全衛生…
  23.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第2條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港埠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掌理下列事項:一、港灣疏浚工程等事項。二、工程設計、發包及考核等事項。三、其他有關港埠工程事項。
  24.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臺北港分局組織條例 第2條 …信號指揮、船舶檢丈監理、海事評議及港勤船舶之管理等事項。二、港埠業務規劃、港埠營運、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之監理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等事項。三、港埠工程、港區設施、船機、機具、工程規劃之設計、督導、考核及維護檢修等事項。四、港…
  25.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組織條例 第2條 …信號指揮、船舶檢丈監理、海事評議及港勤船舶之管理等事項。二、港埠規劃、港埠營運及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之監理等事項。三、土木、船機、機具、工程規劃之設計、督導、考核及接受代辦工程等事項。四、港區土地之運用發展、經管、使用及出…
  26.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組織條例 第11條 本分局辦理港埠工程及維護港區設施,設港埠工程所;其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27. 行政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第2條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掌理下列事項:一、工程設計發包、施工、考核及工務行政等事項。二、港灣疏浚及回填等工程事項。三、文書、事務、出納及財產管理等事項。四、港區之調查測量等事項。五、其他有關工程擴建維修…
  28. 行政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9條 …港務公司成立前,與交通部各港務局及其所屬機構已簽訂之契約,屬港埠經營業務性質者,於該港務公司成立之日起,由港務公司繼受之。
  29. 行政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5條 …營裝卸機構現場作業裝卸噸量、滯留貨物(費)等之稽核事項。七、港埠裝卸作業技術之研究與建議事項。八、港區各民營裝卸機構之作業秩序督導、查察事項。九、港區各民營裝卸機構之現場作業爭議調處事項。十、搬運裝卸作業處理及檢討改進事…
  30. 行政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港埠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組織條例第九條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