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第2條 法規: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第2條 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港埠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港灣疏浚工程之設計、發包及船機管理等事項。二、關於土木工程之設計、發包、施工、考核、維修等事項。三、船舶機具之修護事項。四、關於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等事項。五、其他有關港埠工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