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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甲」開頭
甲種機艙空間
「甲種機艙空間」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2條
甲種機艙空間
:指裝有下列任一裝置之空間與通達該空間之箱道:
(一)主推進用之內燃機。
(二)主推進以外用途之內燃機,其所有內燃機總計輸出動力在三百七十五瓩以上。
(三)任何燃油鍋爐或燃油裝置。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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