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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貿易法 第3條 本法所稱出進口人,係指依本法經登記經營貿易業務之出進口廠商,或非以輸出入為目的辦理特定項目貨品之輸出入者。
- 行政貿易法 第15條 出進口人輸出入貨品經核發輸出入許可證者,應依許可證內容辦理輸出入。貨品輸出入許可證之核發、更改與有效期限、產地標示、商標申報、來源識別或來源識別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貿易法 第15-1條 出進口人辦理輸出入,其出進口文件之申請或提出,得採與海關、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或其委託辦理簽證機構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前項申請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之出進口人資格、適用電子簽證範圍、申請表格及其他有關電子簽證作業…
- 行政貿易法 第16條 …,以公開標售或依一定費率收取配額管理費之有償方式處理配額者。出進口人輸出入受配額限制之貨品,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偽造、變造配額有關文件或使用該文件。二、違規轉口。三、規避稽查或未依規定保存相關生產資料或文件。四、不當利用…
- 行政貿易法 第17條 出進口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侵害我國或他國依法保護之智慧財產權。二、未依規定標示來源識別、產地或標示不實。三、未依規定申報來源識別碼、商標或申報不實。四、以虛偽不實之方式申請相關貿易許可、證明文件,或使用該許可、證明文件…
- 行政貿易法 第17-1條 民眾得敘明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向主管機關檢舉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之行為。主管機關對於依前項規定檢舉之人得予以獎勵,其身分應予保密;其獎勵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貿易法 第20-3條 …地聲明書相關文件。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得要求原產地聲明書簽具者、出進口人或生產者提供相關產製資料,或通知其到場說明;必要時,得會同相關機關及技術專家進行原產地調查,並得視需要委託其他機關或團體辦理之。原產地聲明書簽具者、出進…
- 行政貿易法 第21條 …,因應貿易情勢,支援貿易活動,主管機關得設立推廣貿易基金,就出進口人輸出入之貨品,由海關統一收取最高不超過輸出入貨品價格萬分之四‧二五之推廣貿易服務費。但因國際條約、協定、慣例或其他特定原因者,得予免收。推廣貿易服務費之…
- 行政貿易法 第24條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因管理需要,得通知出進口人提供其業務上有關之文件或資料,必要時並得派員檢查之,出進口人不得拒絕;檢查時檢查人應出示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其未出示者,被檢查者得拒絕之。
- 行政貿易法 第26條 出進口人應本誠信原則,利用仲裁、調解或和解程序,積極處理貿易糾紛。主管機關應積極推動國際貿易爭議之仲裁制度。
- 行政貿易法 第28條 出進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得予以警告、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或停止其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一、違反第五條規定,與禁止或管制國家或地區為貿易行為。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暫…
- 行政貿易法 第29條 出進口人有第十六條第四項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情形之一者,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得視情節輕重,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收回配額或停止該項貨品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輸出、輸入或輸出入,並得取銷實績、停止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 行政貿易法 第30條 出進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得停止其輸出入貨品。但停止原因消失時,應即回復之:一、輸出入貨品侵害我國或他國之智慧財產權,有具體事證。二、未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繳納推廣貿易服務費。三、自行停業或他遷不明。因…
- 行政貿易法 第31條 …十七條之二第一項或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規定受停止輸出入貨品之出進口人,其在受處分前已成立之交易行為,經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查明屬實者,仍得辦理該交易行為貨品之輸出入。
- 行政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 第3條 …價值逾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且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同一出進口人於同一航(班)次運輸工具以貨物運送、快遞、其他相類之方法,或同一寄收件人於同一郵寄日或到達日以郵寄運送前項各款所定物品出入境者,依前項規定辦理。大陸地區…
- 行政光碟製造機具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6條 出進口人應檢具輸出入光碟製造機具申報備查文件,向海關辦理通關。出進口人未檢具申報備查文件者,海關得於其具結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補辦登記後,准予放行,並將出進口通關資料函送主管機關辦理。
- 行政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 第3條 民眾檢舉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之行為,得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敘明下列事項,向貿易署提出:一、檢舉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及電話。二、被檢舉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或其他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料;如係法人者,其名稱…
- 行政貿易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出進口人於前條公告日或指定之日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仍得辦理輸出入貨品。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一、出進口人已取得輸出入許可證,並在許可有效期限內。二、進口人申請之信用狀已開出、貨款已匯出或貨品已自國外裝運輸出,…
- 行政貿易法施行細則 第12-1條 …口設限之國家或地區。本法第十六條第四項第三款所稱規避稽查,指出進口人未依本法第十六條第六項所定辦法之規定,保存相關生產資料、文件,或拒絕提供相關生產資料、文件,或拒絕檢查。本法第十六條第四項第六款所稱海外加工,指以原料或…
- 行政貿易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應繳納之推廣貿易服務費,出進口人應自海關填發繳納證之日起十四日內繳納。海關收取前項推廣貿易服務費時,其屬進口貨品者,併入稅款繳納證與進口稅捐同時收取;其屬出口貨品者,於運輸工具結關開航後收取。
- 行政貿易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應停止或回復出進口人輸出入貨品者,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得委託海關辦理。
- 行政貿易法施行細則 第21-1條 …十七條之二第一項或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規定受停止輸出入貨品之出進口人,於受處分前,有下列情事之一,經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查明屬實者,得於處分後一個月內完成輸出入。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一、出進口人已取得輸出入許可證…
- 行政貿易處分案件聲明異議處理辦法 第3條 出進口人不服前條規定處分者,得於接到處分書後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貿易署聲明異議。前項異議書應載明下列事項,由異議人署名:一、異議人之姓名、住所,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
- 行政貿易處分案件聲明異議處理辦法 第4條 貿易署為處理出進口人聲明異議案件,應設貿易處分案件聲明異議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委會)予以審議。
- 行政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第8條 檢驗機構進行品質及數量之檢驗時,應依出進口人約定之標準;如無約定標準時,應依相關國際標準為之。
- 行政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第9條 檢驗機構查證出進口人間之契約價格,除能證明已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之原則認定者外,應以出進口人間約定之價格為契約價格。
- 行政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第10條 檢驗機構查證出進口人間之契約價格,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但進口國政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一、以在相同或接近時間內,從我國輸出相同或類似之貨品,於競爭及相類似之銷售條件下,並符合通常商業實務,且扣除任何標準折扣後之價格,作為…
- 行政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第11條 檢驗機構查證出進口人間之契約價格時,下列項目不得列入查證。但進口國政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一、在進口國生產並在該國境內銷售之貨品價格。二、非自我國輸出貨品之價格。三、生產成本。四、武斷或虛構之價格或價值。五、在我國之零…
- 行政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21條 出進口人輸出入戰略性高科技貨品應將有關文件或資料保存五年。發證機關(構)或第五條之專責小組因管理需要,得要求出進口人提供其輸出入戰略性高科技貨品以及其日後流向之有關文件資料,出進口人不得拒絕。
- 行政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25條 出進口人輸出入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應將有關輸出入交易之文件或資料自輸出入貨品於海關放行之翌日起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