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造產」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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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內政部組織法 第10條 …自治之規劃、監督、指導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事項。四、關於地方公共造產之籌劃、監督事項。五、關於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印信頒發事項。六、關於紀念日或節日之擬訂,劃一時曆及國徽、國旗之製造、管理事項。七、關於禮制、樂典之行政、紀念…
-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 第2條 …體如下:一、依公司法設立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事業。二、經核准以公共造產方式經營加油站之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
-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 第24條 …地鄉地區交通限制及加油需要,石油煉製業者或鄉(鎮、市)公所以公共造產方式經營者,得依第十六條規定,並檢具安全作業規範計畫,向縣(市)主管機關專案申請核准設置聽裝加油站。但同一山地鄉同一村內,如有依本規則核准設置加油站開業…
- 行政原住民族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0條 …、自治區原住民族經濟、觀光、產業、金融、合作事業、合辦事業、公共造產事業、公用及公營事業之輔導。五、原住民族技藝研習、培訓與產業經營之規劃及輔導。六、原住民族影視音樂及創意產業之規劃、協調、執行及輔導。七、原住民族土地開…
- 行政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23條 政府因公共造產或指定之特定用途需用公有原住民保留地時,得由需地機關擬訂用地計畫,申請該管鄉(鎮、市、區)公所提經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擬具審查意見並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撥用。但公共造產用地,以轄有原住民保…
- 行政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37條 鄉(鎮、市、區)公所於原住民保留地公共造產之竹木,屬於鄉(鎮、市)所有。
-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20條 各級地方政府所屬公共造產或所經營具有經濟價值之事業,其所需災害救助、緊急搶救及復建等經費,由各該公共造產或事業本盈虧自負原則自行籌措支應,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內政部處務規程 第7條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之規範。五、地方政府辦公廳舍、調解行政與公共造產之推展、獎勵及村里業務輔導。六、遊說管理及民意代表名籍之管理、督導。七、政黨備案、政黨黨務與財務之輔導及政黨處分案件之蒐證、移送。八、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造產,係指縣(市)、鄉(鎮、市)依其地方特色及資源,所經營具有經濟價值之事業。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3條 公共造產得由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自行經營、委託經營或合作開發經營。前項經營方式,經各該立法機關議決後,縣(市)政府應報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備查;鄉(鎮、市)公所應報縣政府備查,並副知本部。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為辦理公共造產,應儘先利用公有土地。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為辦理公共造產業務之協調、諮詢,得設公共造產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由地方行政機關首長擔任,置委員八人至十二人,由召集人就各該相關單位主管、地方公正人士、學者專家聘(派)兼任之,任期四年,為無…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本部得設置公共造產基金及鄉鎮創業自立基金,貸放及獎助縣(市)、鄉(鎮、市)興辦公共造產,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另定之。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7條 …一者,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得申請補助:一、擬興辦之公共造產,確有經濟效益且可行性高者。二、原有公共造產需增加、改善或變更設備,其經費不足者。前項第一款之公共造產,每一單位最高補助其事業計畫經費三分之一,金額以當…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8條 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興辦公共造產,具有績效者,得發給獎勵金。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推行公共造產,分別由本部、縣政府辦理考核。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公共造產所得賸餘,除留供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所設置之公共造產基金需用外,其餘解繳各該公庫。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公共造產之結束經營,經各該立法機關議決後,縣(市)政府應報本部備查,鄉(鎮、市)公所應報縣政府備查,並副知本部。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鄉(鎮、市)公所應於年度結束三個月內,將公共造產推行成果報縣政府,由縣政府於一個月內連同縣公共造產成果,彙報本部備查。市政府應於年度結束四個月內,將公共造產推行成果報本部備查。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縣政府獎助鄉(鎮、市)辦理公共造產,得準用本辦法相關規定。
- 行政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第2條 …住民區)公所及其所屬機關。但不包括學校、醫院、所屬事業經營、公共造產性質機關(構)。
-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19條 …(市)合作事業。(二)縣(市)公用及公營事業。(三)縣(市)公共造產事業。(四)與其他地方自治團體合辦之事業。十三、其他依法律賦予之事項。
-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20條 …項如下:(一)鄉(鎮、市)公用及公營事業。(二)鄉(鎮、市)公共造產事業。(三)與其他地方自治團體合辦之事業。九、其他依法律賦予之事項。
-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73條 縣(市)、鄉(鎮、市)應致力於公共造產;其獎助及管理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 行政地方制度法 第83-3條 …項如下:(一)山地原住民區公用及公營事業。(二)山地原住民區公共造產事業。(三)與其他地方自治團體合辦之事業。九、其他依法律賦予之事項。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1-1條 …條例修正施行後三年內分期足額提撥應有費用至急難支出專戶,或於公共造產基金、其他政府基金專戶分期足額補列之:一、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者:(一)最近一年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二)本條例修正施行後六個月內之…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35-3條 以公共造產或其他政府基金設置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向墓主及存放者收取之使用價金,應提撥百分之七於公共造產或其他政府基金專戶內分帳管理,其用途準用第三十五條第四項所定辦法,非依法不得解繳公庫或移作他用。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37-1條 …額比例存入第三十五條第二項之急難支出專戶,或第三十五條之三之公共造產基金專戶或其他政府基金專戶。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八日修正之條文公布前五年未提撥之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私立或以公共造產設置之公墓、骨灰(骸)存…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81條 …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以公共造產或其他政府基金設置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者違反第三十五條之三規定,未將所收使用價金提撥百分之七於公共造產基金或其他政府基金專戶內分帳管理,或未依…
- 行政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 第10條 …扣除依地方稅法通則徵收之賦稅收入、工程受益費收入、財產收入、公共造產性質事業收入核列扣除數及指定用途回饋金後之金額平均值少於各鄉(鎮、市)近三年度正式編制人員人事費決算數除以實際員額乘以編制員額後之金額平均值之差數。(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