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集氣系統」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局部集氣系統:指藉由氣罩將製程設備逸散出之粒狀污染物,利用動力吸引、收集進防制設備之系統。
系統應有效收集製程設備逸散之粒狀污染物。 -
局部集氣系統:指將製程設備所產生之空氣污染物利用動力吸引、收集進防制設備處理之系統。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局部集氣系統」的條文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局部集氣系統」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