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製程」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新設製程:指本標準發布施行日起設立之製程。
  2. 新設製程:指本標準施行後設立之製程,及既存製程符合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之變更者。
    。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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