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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地質調查、協助氣象觀測等相關輔助勤務。五、醫療役:擔任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國外、醫療資源缺乏區與相關衛生醫療單位等之醫療保健服務及防疫、稽查、公共衛生之管理等相關輔助勤務。六、教育服務役:擔任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師資…
  2. 行政金門馬祖地區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返還土地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離島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3. 行政馬祖地區土地申請返還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離島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訂定之。
  4. 行政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申請許可案件審查規則 第2條 …象、科學研究、保育、環境教育、導航及國防設施外,不得位於無人離島。(二)訂定長期監測計畫,並規劃及擬訂有效之管理方式。(三)因應氣候變遷可能引發海平面上升及極端氣候,造成申請許可案件之衝擊,應提出具體可行之調適措施。(四…
  5. 行政海岸管理法 第2條 …距離較長者為界,並不超過領海範圍之海域與其海床及底土。(三)離島濱海陸地及近岸海域:於不超過領海範圍內,得視其環境特性及實際管理需要劃定。二、海岸災害:指在海岸地區因地震、海嘯、暴潮、波浪、海平面上升、地盤變動或其他自然…
  6. 行政營造業規費收費標準 第12條 依本法第六十六條第四項或離島地區營造業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營造業委託建築師或技師執行綜理施工管理,並簽章負責專任工程人員應辦理工作,於每次受理委託簽章後,逐案向工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報備登錄…
  7. 行政離島地區進口商品免徵關稅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8. 行政離島地區進口商品免徵關稅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離島地區,包括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
  9. 行政離島地區進口商品免徵關稅實施辦法 第3條 離島地區之營業人(以下簡稱營業人)進口並於當地銷售之商品,免徵關稅;其他稅費依各該法規之規定辦理。前項營業人,須向離島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理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第一項所稱於當地銷售,係指營業人在離島地區將進口至當地之…
  10. 行政離島地區進口商品免徵關稅實施辦法 第6條 營業人進口免徵關稅之商品,經臺灣本島轉運離島地區者,應由運送人於臺灣本島通商口岸向海關辦理轉運並卸存於離島地區當地由海關監管之進口貨棧,再由進口之營業人辦理通關。
  11. 行政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6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離島、偏鄉、原住民族或特殊地區,得優先指定公立國民小學、區公所設立課後照顧班、中心,或補助鄉(鎮、市)公所、私人或團體設立課後照顧中心。離島、偏鄉、原住民族或特殊地區依本辦法規定設立課後照顧中心…
  12. 行政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3條 …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偏鄉、離島、原住民族或特殊地區遴聘前項資格人員有困難時,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酌減前項第二款或第五款人員之專業課程訓練時數。本服務針對需要個案輔導之兒童,…
  13. 行政終身學習法 第19條 …,推動終身學習活動。為均衡區域終身學習之發展,中央主管機關對離島、偏鄉、原住民族或特殊地區,應優先予以經費補助。
  14.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21條 離島及偏遠地區學校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者,由教育部核實補助交通費及住宿費;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得將離島及偏遠地區學校教師進修第二專長情形,列入教師介聘積分採計之項目。
  15.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 第11條 …定高山地區第三級、第四級地區之學校或山地偏遠地區學校者。五、離島地區幼兒或受國民義務教育者。
  16.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 第7條 …關權益。九、比照蒙藏學生升學優待辦法,享有升學優待。十、比照離島建設條例及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享有申請保送入學相關權益。十一、比照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享有升學輔導相關優惠措施。十二…
  17. 行政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辦法 第14條 教師除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離島建設條例、原住民族教育法另有規定外,應在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且無下列各款情事,並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始得申請介聘:一、教師法第十六條不續聘之情事。二、教師法第三十…
  18. 行政水權登記收費標準 第6條 …五百元。二、臺北市政府、基隆市政府、新竹市政府、嘉義市政府及離島地區(澎湖縣政府、金門縣政府、連江縣政府)為新臺幣五百元。三、前款以外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為新臺幣一千元。前項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19. 行政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小組設置與作業辦法 第6條 …其餘委員由本部聘請下列人員擔任之: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處長。二、國家發展委員會管制考核處處長。三、行政院主計總處處長。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處長。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處長。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處長。七、…
  20. 行政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第2條 …資本設備投資及營運虧損,得予以補貼:一、市區汽車客運業以經營離島或特殊服務性路線為營業者。二、公路汽車客運業以經營偏遠、離島、或特殊服務性之路線為營業者。三、鐵路運輸業以經營特殊服務性路線為營業者。四、船舶運送業、載客小…
  21. 行政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第13條 …實際需要,以公告方式公開遴選新闢或接續行駛特殊服務性、偏遠、離島或往來東部地區之路(航)線之營運業者。業者依前項規定參與遴選,應提出營運計畫、財務計畫及補貼計畫書,載明請求補貼年限、補貼金額,送主管機關審查,經評定優先順…
  22. 行政離島地區居民往返離島與臺灣本島海運票價補貼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3. 行政離島地區居民往返離島與臺灣本島海運票價補貼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定離島地區如下:一、金門縣。二、連江縣。三、澎湖縣。四、屏東縣琉球鄉。五、臺東縣綠島鄉及蘭嶼鄉。
  24. 行政離島地區居民往返離島與臺灣本島海運票價補貼辦法 第3條 設籍於前條離島地區之居民,搭乘國內固定海運航線客船往返於臺灣本島與其設籍之離島間者,應憑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始得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票價補貼。前項補貼額度為全額票價之百分之三十。本辦法施行前已實施票價補貼之航線,…
  25. 行政離島地區居民往返離島與臺灣本島海運票價補貼辦法 第5條 縣(市)主管機關受理離島地區居民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申請票價補貼時,應確認補貼對象之身分,並填具補貼名冊(如附件一)後,始得為票價補貼。縣(市)主管機關應按季檢附補貼名冊及補貼款清冊(如附件二),送交通部核銷撥付。
  26. 行政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16條 …,至99號止。三、市道、縣道:自101號起編,至200號止,離島地區自201號起編。四、區道、鄉道:以一直轄市、縣為一獨立編號區,每直轄市、縣均自1號起編,並在號碼前冠以該直轄市、縣之簡稱。(各直轄市、縣簡稱及國土資訊代…
  27. 行政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 第4條 …力者:(一)公路汽車客運業最低資本額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但經營離島或偏遠地區路線者;或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所設審議委員會認定能維持運輸供給穩定,並兼顧經營品質及效率,經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可者,不在此限。(二)市區汽車客運業最…
  28. 行政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第4條 …如有使用道路之情事時,應以自用車費額補繳汽車燃料使用費。設籍離島地區車輛,以百分之七十計徵汽車燃料使用費,惟限於離島地區使用,如有於臺灣本島使用、檢驗、異動或換照等情事者,改以全額徵收。
  29. 行政遞送普及服務標準 第8條 …準,且送達比率每月平均應不低於百分之九十六:一、臺灣本島內或離島內互寄,自寄出之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送達。但印刷物自寄出之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送達。二、臺灣本島與離島間或離島間互寄,自寄出之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送達。但印刷物自…
  30. 行政小船管理規則 第3條 小船適航水域,限於距岸三十海浬以內之沿海水域、離島之島嶼間、港內、河川及湖泊,並由航政機關視小船性能核定之。但經主管機關委託之驗船機構依小船之設計、強度、穩度及相關安全設備,另行核定適航水域者,不在此限。小船被拖曳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