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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2 頁- 行政中央警察大學學生(員)獎懲規則 第8條 …二、記過。三、記大過。四、留校察看。五、勒令退學或退訓。六、開除學籍。前項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學員不適用之。同一學期申誡三次,以記過一次計算;累計記過三次,以記大過一次計算。第一項留校察看期間為受懲處當學期及次…
- 行政中央警察大學學生(員)獎懲規則 第13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勒令退學或退訓、開除學籍:一、惡意毀謗國家元首。二、聚眾滋事,致破壞校園安寧。三、操行成績不及格。四、公然侮辱或脅迫師長,情節重大。五、故意丟棄或破壞武器。六、擅用武器從事鬥毆或持械傷人。七、竊…
- 行政中央警察大學學生(員)獎懲規則 第16條 學生(員)之獎懲,除開除學籍、勒令退學、退訓或留校察看外,同一學期之獎懲於計算操行成績時,得相互抵銷。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6條 …期間曾受記大過以上之處分。五、曾經公私立大學或軍事、警察校院開除學籍。六、具有雙重國籍。七、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未滿二十年,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未滿十年。八、不符第四條各款條件之一。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2條 …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各司令部核定,予以退訓:一、休學、退學或遭開除學籍。但依第十三條規定保留資格者,不在此限。二、在校期間受一次或累計達記大過一次以上之處分。三、志願申請退訓。四、畢業前未修習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或修習成績不…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20條 …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軍事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折抵役期。
- 行政軍事學校軍事訓練機構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第4條 軍事學校或軍事訓練機構於學生畢業、休學、退學、開除學籍或退訓時,應發給書面證明,記載得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之日數及軍事訓練課程合格時數,並副知其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 行政軍事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 第2條 各軍事學校(以下簡稱各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之處理,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有關法令之規定。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之學生,不適用本辦法。
- 行政軍事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 第3條 各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之離校程序、通知及應服現役時間之折算,由各校審查,經核對、驗證無誤後,層報國防部核定。前項核定權限,國防部得委任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及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辦理。
- 行政軍事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 第5條 開除學籍學生依法服行其應服之兵役時,其已受之新生訓練時間,依前條第二項規定,予以折算為其應服現役時間。但已受之軍事訓練時間,不得折算應服現役時間。
- 行政軍事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 第7條 退學或開除學籍學生已完成新生訓練者,於服行其應服之兵役時,不再受入伍訓練。
- 行政軍事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 第8條 退學或開除學籍學生,離校前依下列規定處理:一、具現役軍人身分者,各校應填寫退學或開除學籍通知書一式甲、乙、丙三聯,甲聯發交其本人,乙聯送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丙聯連同兵籍資料轉送其原隸屬國防部或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
- 行政軍事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 第10條 退學、休學或開除學籍學生具僑生身分者,其服役處理,依歸國僑民服役辦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軍事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 第11條 退學或開除學籍學生應徵服兵役時,其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退學或開除學籍通知書乙聯後,應依法補辦徵兵處理。
- 行政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第2條 …下簡稱各校)學員、學生之入學、修業、考核、休學、復學、退學、開除學籍、授予軍事學資等事項,依本規則辦理。本規則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 行政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第4條 學員、學生(以下簡稱學員生)休學、復學、退學、開除學籍,由各校核定,並報請所隸屬國防部或國防部委任之司令部(以下簡稱權責機關)備查。
- 行政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第24條 學員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開除學籍:一、經審核入學資格不符。二、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
- 行政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第25條 各校學生經退學或開除學籍者,應依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之規定賠償在校費用。各校學員經退學或開除學籍者,應按各校規定辦理退學、開除學籍手續後,由原隸屬單位分發派職。其須送監執行有期徒刑者,應通知原隸屬單…
- 行政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第26條 開除學籍之學員,離校後三個整年內,須有二年考績甲等,方可再行入學。
- 行政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8條 …生之休學、復學、轉系(科、組)、延修、降班、輔導轉學、退學、開除學籍等事項,由各校核定,並陳報國防部或委任之司令部(以下簡稱權責機關)備查。
- 行政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22條 …如係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者,取銷入學資格;在學期間發覺者,開除學籍;畢業後始發覺者,註銷其畢業資格,並勒令繳銷其畢業證書。
- 行政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41條 大學、專科教育學生、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開除學籍:一、在修業期間內,累記滿大過三次或一次記大過三次。但前經記過者,得以後功抵銷之。二、違反考試規則經學生獎懲評議委員會評定為考試舞弊。三、涉犯內亂、外患罪或刑法賭博…
- 行政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43條 各校學生經轉學、退學、開除學籍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賠償。開除學籍學生及研究生,不發給修業(轉學)證明及成績單。
- 行政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44條 開除學籍學生及研究生,應通報其他軍事學校,於離校後三年內,不得再行錄取。中等學校教育學生依第四十二條規定輔導轉學者,亦同。
- 行政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發給辦法 第6條 …為軍費生之日起,受領公費待遇及津貼,至畢業或核定轉學、退學、開除學籍、輔導轉學或停止發給公費待遇及津貼之前一日止,並以在學修業期間為限。軍費生休學者,自休學生效之日起,至復學生效之前一日止,停止發給公費待遇及津貼。但因公…
- 行政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 第11條 …滿未依規定辦理復學,經學校退學或經學校德行考核未達基準退學、開除學籍、轉學。二、中等學校之軍費生,具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四十條第五款休學期滿未依規定辦理復學、第九款德行考核未達標準、第十款申請自願退學或第四十一條…
- 行政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第8條 學生於學期中轉學、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者,當學期已減免之費用,不予追繳。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減免者,不得重複減免。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
- 行政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第8條 學生於學期中轉學、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者,當學期已減免之費用,不予追繳。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減免者,不得重複減免。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
- 行政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 第9條 …:一、具有依法喪失、停止領受撫卹金之事由者。二、休學、退學、開除學籍者。在學期中休學、退學者,自離校月份起停發主食費及副食費,已核發各費得不予追繳。但復學或再行入學時,休學、退學前,該學期已享受優待之費用,不得重複請領。
- 行政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 第8條 依本辦法升學經查有冒籍情事或資格不符者,應由學校依相關法令開除其學籍,並議處有關人員。如涉偽造文書等違法行為,應依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