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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5 頁- 行政內政部役政署處務規程 第5條 …規劃、督導及審查。五、役男徵兵檢查、體位判等與替代役役男因病停役處理之規劃、督導及審查。六、檢查醫院、複檢醫院之指定、協調、爭議處理及考核。七、役男服常備兵役員額配賦、抽籤、徵集、入營輸送與義務役預備軍(士)官考選徵訓之…
- 行政內政部役政署處務規程 第6條 …、研發替代役基金預算之編列、管控。九、替代役役男及常備兵因病停役之回役處理。十、其他有關甄選事項。
- 行政內政部役政署處務規程 第7條 …劃、督導與服役期滿退役之核定及證書之製發。九、替代役役男因案停役及其回役之處理。十、其他有關替代役管理事項。
- 行政替代役役男申請輔導安置認定作業程序實施辦法 第6條 …因公致病、傷或身心障礙,未符合身心障礙就養基準規定,於退役或停役返鄉後,其原病傷部位惡化者,得由其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檢附役男身心障礙通報及最近三個月內地區醫院等級以上之健保特約醫院出具原病傷部位之診斷證明…
- 行政替代役役男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發放辦法 第10條 替代役役男有停役或退役者,其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核發至核定生效日之前一日止。但人事命令延遲送達者,核發至離職之前一日止。服役於國外、外(離)島或高山地區者,於前項生效日後,因等候飛機、船舶或其他不可抗力而無法返回原…
- 行政替代役役男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發放辦法 第11條 替代役役男於停役後回役者,其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自核定生效之日起發給。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替代役役男有本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定停役情事者,需用機關或用人單位應繕造停役名冊,檢具證明文件,送請主管機關核定。經主管機關核定停役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停役登記列管及處理,並通知替代役役男及需用機關或用人單位。
-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經依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核定停役之替代役役男,其停役原因消滅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陳報主管機關核定回役或免予回役;主管機關應將核定結果,通知替代役役男及需用機關或用人單位。
- 行政召集規則 第17條 臨時召集區分如下:一、平時現役補缺之臨時召集。二、停役原因消滅,回復現役之臨時召集。三、戰時人員補充之臨時召集。四、軍事警備需要之臨時召集。前項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臨時召集之範圍、人數、時、日,由國防部依軍事需要以命令…
- 行政召集規則 第19條 停役原因消滅,回復現役補服義務役期之臨時召集,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依後備軍人管理規則規定,協調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國防部憲兵指揮部(以下簡稱各司令部)指定回役部隊、報到日…
- 行政兵役法施行法 第12條 常備兵停役或停止軍事訓練後,因體位已不適於服常備兵現役或接受軍事訓練,其合於替代役體位者,轉服替代役;合於免役規定者,予以免役。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二項所定之回役、免予回役之處理辦法,由國防部定之。
- 行政兵役法施行法 第13條 常備兵服現役期間,依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停役者,自核定停役日起,不得算入現役期間內。
-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3條 本規則所稱後備軍人區分如下:一、後備軍官:常備軍官依法停役、退伍為後備役者,預備軍官未應召入營或依法停役、退伍為後備役者。二、後備士官:常備士官依法停役、退伍為後備役者,預備士官未應召入營或依法停役、退伍為後備役者。三、…
-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9條 …營人員電子兵籍資料(以下簡稱離營電子兵資):一、退伍、除役、停役、解除召集、輪次歸休、復員、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結訓離營者,應於預定離營之日前十日完成。二、補充兵完成軍事訓練離營者,應於預定離營之日前二日完成。三、接受常備兵…
-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10條 …簽名確認戶籍資料之正確性。兵籍管理單位應於軍人離營後十日內,停役離營者於核定停役生效之日,將離營憑證卡,併同兵籍資料移轉單及兵籍資料移送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列管。後備軍人戶籍異動時,其兵籍資料不辦理轉移,由原戶籍地縣市後…
-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38條 …(市)政府。如屬明顯受傷或身心障礙者,得專案處理。(四)因病停役之義務役預備軍官、預備士官、常備兵,縣市後備指揮部應於接獲因病停役證明書後辦理判定體位作業,並層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於每月底前會同相關單位審查。屬體位未定者…
-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40條 現役軍人經核定停役者,其停役期間管理如下:一、被俘、失蹤停役人員,縣市後備指揮部接獲現役兵籍管理單位移轉之兵籍資料,分別予以列冊專檔保管,不予後備管理與運用。二、因案經通緝、羈押,或宣告徒刑、拘役或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
-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41條 …士官、常備兵在服役期間,因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停役,停役原因消滅。二、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學生,未服滿規定應服之服務年限離職。三、國防工業訓儲為預備軍官、士官,未服滿規定應服之服務年限離職。四、撤職停…
-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42條 …別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後一個月內辦理除役作業。二、作戰失蹤或被俘停役屆滿三年尚未歸還經通知後備管理機關停役有案者,由後備管理機關於停役屆滿三年,造具除役名冊呈報地區後備指揮部核定後,辦理除役登記。前項人員兵籍資料應註明原因、…
- 行政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 第2條 依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停役者(以下簡稱停役人員),停役原因消滅時,核定回役或免予回役之處理,依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 第4條 停役人員停役原因消滅前,不辦理各項召集。
- 行政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 第5條 停役人員符合下列停役原因消滅情形之一,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應予回役:一、因罹患危害團體健康與安全之疾病及病傷致身心障礙停役人員,經戶籍地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市後備指揮部)判定符合常備役體位者。二、因通緝…
- 行政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 第6條 停役人員停役原因消滅,經審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於國防軍事無妨礙時,得免予回役:一、第五條第一款人員。二、因作戰被俘、失蹤或執行公務失蹤停役,其被俘或失蹤期間逾一年者。三、回役後應補服之現役役期未滿三個月者。
- 行政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 第7條 停役人員回役或免予回役之審查作業,按其停役原因區分,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因病傷致身心障礙停役人員,停役原因消滅後,每月列冊定期審查。二、因通緝、羈押、執行徒刑、拘役、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或其他保安處分、失蹤或被俘停役人員…
- 行政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 第8條 停役人員由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審查應予回役或免予回役後,列冊陳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核定。
- 行政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 第9條 因病傷致身心障礙停役人員屬體位未定者,由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按體位區分標準第五條規定,協調國軍醫院後,通知停役人員按指定時間,至指定之國軍醫院複檢,並依複檢結果初判體位,陳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複審後,判定其體位。國防部後備…
- 行政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 第10條 縣市後備指揮部對因病傷致身心障礙停役人員判定體位時,認有疑義者,得指定其他國軍醫院再複檢。前項人員對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判定之體位,認有疑義者,應於接獲檢定結果之翌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並檢具相關證明申請再複檢。…
- 行政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 第11條 因病傷致身心障礙停役人員至國軍醫院複檢及再複檢,所需醫事相關經費及住院檢查期間所需主副食費,由實施複檢及再複檢之國軍醫院比照現役軍人辦理。
- 行政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 第12條 停役人員經核定回役者,由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以臨時召集入營,補服其現役役期。
- 行政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 第13條 停役人員經核定免予回役者,由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每月列冊送原核定停役之人事權責機關,以停役原因消滅免予回役辦理退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