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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 11 頁- 行政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 第27條 …行為之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前項行為之人如具醫事人員資格者,並依醫事人員專門職業法規規定懲處之。
- 行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11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人員、勞政人員、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矯正人員、村(里)幹事人員、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向當地直轄市、…
-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16條 …前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之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醫事人員違反第一項規定且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事人員證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其為醫事人員且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事人員…
- 行政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17條 專科護理師應每六年接受下列專科護理繼續教育課程,其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積分應達一百二十點以上:一、專業課程。二、品質課程。三、人文倫理。四、醫事法規。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應包含感染控制及性別議…
- 行政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18條 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之實施方式,除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外,其為研究所專科護理師相關學分課程部分,每學期積分超過十五點者,以十五點計。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醫療資源不足地區執業或因公派駐國外從…
- 行政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 第5條 …對象有醫療需求者,應轉介醫師診療;並得依其照護需求,轉介相關醫事人員提供服務。
- 行政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 第6條 護理機構就前條醫師診療及相關醫事人員依法執行業務之紀錄,應連同護理紀錄妥善保存。
- 行政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 第2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填具通報表,以網際網路、電…
-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行醫師之專科醫師證書及附表一所定專業訓練證明。二、操作設備之醫事人員證書及附表一所定專業訓練證明。三、醫療器材許可證。四、其他法令規定之證明文件、資料。
-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施行醫師之專科醫師證書及附表二所定專業訓練證明。二、操作之醫事人員證書及附表二所定專業訓練證明。三、醫療器材許可證。四、其他法令規定之證明文件、資料。
-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始得為之:一、專任品質主管、專任技術人員及核發檢測報告人員之醫事人員證書及專業訓練證明。二、專任檢測開發、分析、校正、生物資訊處理及其他相關人員之專業訓練證明。三、第三十六條所定施行計畫。四、第三十七條認證實驗室合格證明…
- 行政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 第13條 …及管理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住址及管理人之醫事人員證書或救護技術員證書字號。三、所屬救護人員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其救護技術員資格。四、救護車之數量及牌照號碼、廠牌、出廠年月、型式、車身號碼。五、營…
- 行政通訊診察治療辦法 第18條 …。前項實施計畫內容,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實施之主責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二、醫療項目。三、實施對象。四、實施期間。五、合作之醫事機構、第六條所定機構或矯正機關。六、通訊診療告知同意書範本。七、個人資料保護及資料檔案安全維護…
- 行政通訊診察治療辦法 第20條 …病歷,並註明以通訊方式進行診療。五、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執行通訊診療醫囑時,應製作執行紀錄,併同病歷保存。六、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醫師評估病人之病情,不適宜以通訊方式診療時,得不施行通訊診療,並建議改…
- 行政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第2條 …療機構開業執照之機構。二、醫事機構:指醫療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醫事人員依其專門職業法規或藥事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核准開業之機構。三、住宿式機構:指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設…
- 行政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第10條 醫事機構因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需要,或其醫事人員因照顧對象確診,致該醫事人員被隔離無法執行業務,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衛生主管機關書面通知停業者,其在停業原因存續期間之損失,得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補貼。但已依…
- 行政聯合診所管理辦法 第6條 …仍應依規定登記於各該診所。聯合診所共同使用之設施,其所應置之醫事人員得登記執業於任一家診所。但各該獨立設置之設施,其所應置之醫事人員仍應依規定登記執業於各該診所。
- 行政醫事人員申請證明書收費標準 第2條 …本標準適用範圍如下:一、醫事(師、士、生級)人員證書費。二、醫事人員英文證書費。三、醫事人員良醫證明費。
- 行政醫事人員申請證明書收費標準 第3條 …醫事(師、士、生級)人員證書費,每張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整。二、醫事人員英文證書費,第一份應繳納新臺幣伍佰元整;申請第二份(含)起,每份應繳納新臺幣貳佰元。三、醫事人員良醫證明費,每張新臺幣貳佰元整。申請前項證書或證明書之影…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醫事人員,指醫師、中醫師、牙醫師、藥師、藥劑生、護理師、護士、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生、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生、醫事檢驗師、醫事檢驗生、醫事放射師、醫事放射士、營養師、助產師、助產士、心理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3條 領有醫事人員證書,且未有各該醫事人員法律所定不得發給執業執照情形之一者,得申請醫事人員執業登記。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4條 醫事人員申請執業登記,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及繳納執業執照費,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執業執照:一、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及其影本一份(正本驗畢後發還)。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三、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5條 醫事人員申請執業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檢具前條第六款規定之文件:一、領得醫事人員證書五年內申請執業登記。二、物理治療師(生)或職能治療師(生)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前、護理師及護士於九十七年六月二十日前,已…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6條 醫事人員申請執業登記,其依第四條第六款所定繼續教育證明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該類醫事人員申請執業登記前一年內接受第十三條第一項各款繼續教育課程總積分達六分之一以上之證明文件代之:一、領得醫事人員證書逾五年,首次申請…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7條 醫事人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及繳納執業執照費,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領執業執照:一、原領執業執照。二、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三、執業所在…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8條 領得醫事人員證書未逾五年而申請執業登記者,其執業執照之更新日期為自各該證書發證屆滿第六年之翌日。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前已取得物理治療師(生)或職能治療師(生)證書,且於該日期起算五年內,申請執業登記者,其執業執照…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9條 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滅失或遺失時,應填具申請書、具結書,繳納執業執照費並檢具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補發。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損壞時,應填具申請書,繳納執業執照費並檢具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10條 醫事人員停業及歇業之程序及應備文件等相關事項,依各該醫事人員法律施行細則之規定辦理。醫事人員停業後申請復業,應檢具原執業執照,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辦理。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11條 具有多重醫事人員資格者,得依其多重身分同時辦理執業登記,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執業登記場所,以同一處所為限;執業場所並應符合各該醫事人員執業場所相關設置標準之規定,該場所依法規得供該類醫事人員辦理執業登記。二、應依法律規…
- 行政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13條 醫事人員執業,應接受下列課程之繼續教育:一、專業課程。二、專業品質。三、專業倫理。四、專業相關法規。醫事人員每六年應完成前項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如下:一、物理治療生、職能治療生、醫事檢驗生、醫事放射士、牙體技術生及驗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