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人員申請證明書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醫事人員申請證明書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2條 本標準適用範圍如下:一、醫事(師、士、生級)人員證書費。二、醫事人員英文證書費。三、醫事人員良醫證明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