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人員」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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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所需工作人員,由本會現職人員調兼之。
  2. 行政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工作人員若干人,均由主管機關就現職人員派兼之,並得視業務需要進用若干工作人員。
  3. 立法立法院維護安全實施辦法 第3條 …七人至十一人組成之,副秘書長為召集人。小組所需工作人員由本院現職人員派兼。
  4. 司法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 第19條 …審理事件之紀錄及其他事務,由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報請司法院調用現職人員分任之。
  5.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技術審查官與商業調查官借調辦法 第2條 …、公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機構、公民營事業機構具備相關技術專長之現職人員至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充任技術審查官、商業調查官。前項所稱現職人員,不包括各機關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
  6. 司法法警管理辦法 第24條 法警職務出缺,得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並得由各機關依下列規定自行辦理甄選:一、體格條件:參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法警類科之體格檢查標準。二、應試科目:參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
  7. 考試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 第5條 現職人員報考升官等考試,以現任或曾任職系之類科為限。但下列人員之報考類科,並受以下之限制: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二款規定仍繼續任用之人員,僅得應經銓敘審定之各該技術職系升官等考試。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
  8. 考試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 第7條 現職人員於考試舉行前最近三年年終考績或年終考成成績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者,其考績或考成之平均成績高於考試成績時,併入升官等考試之總成績計算,比例為百分之三十,考試成績為百分之七十。考試成績高於考績或考成平均成績者,…
  9. 考試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 第8條 合於第三條或第四條規定之現職人員,奉准留職停薪,在國內外進修與現職有關之科目者,於學成回原機關服務應升官等考試時,其論文或學業成績經複評後,得視為考績成績。但最多以計算三年為限。
  10. 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 第4條 …人員,得應前項員級晉高員級、佐級晉員級、士級晉佐級升資考試。現職人員應本考試以報考現任職務同類別者為限,業務類、技術類互不得越類報考。報考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各級資位技術類考試者,以領有船員手冊始得選試限船員報考之科…
  11. 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 第5條 現職人員考試舉行前最近三年之年終考成成績,一年列八十分,二年列七十分以上者,其平均成績高於考試成績時,合併計算為總成績,占百分之三十,考試成績占百分之七十。其餘應考人,以考試成績為總成績。前項考試舉行前最近三年之年終考成…
  12. 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 第6條 合於第四條規定之現職人員,奉准留職停薪,在國內外進修與現職有關之科目者,於學成回原機構服務應升資考試,其論文或學業成績經複評並提報典試委員會後,准予視為考成成績。但最多以計算三年為限。前項准予視為考成成績之論文或學業成績…
  13. 考試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 第8條 現職人員考試舉行前最近三年之年終考績成績,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且其平均成績高於考試成績時,合併計算為總成績,占百分之三十,考試成績占百分之七十。考試成績高於考績平均成績者,或最近三年年終考績成績未達一年列甲等,二…
  14. 考試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 第9條 合於第四條、第五條規定之現職人員,奉准留職停薪,在國內外進修與現職有關之科目者,於學成回原機關服務應升官等考試時,其論文或學業成績經複評並提報典試委員會後,准予視為考績成績。但最多以計算三年為限。前項准予視為考績成績之論…
  15. 考試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 第7條 現職人員考試舉行前最近三年之年終考績成績,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且其平均成績高於考試成績者,合併計算為總成績,占百分之三十,考試成績占百分之七十。考試成績高於考績平均成績者,或最近三年年終考績成績未達一年列甲等,二…
  16. 考試中央健康保險局現職人員轉任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2條 原中央健康保險局(以下簡稱原健保局)現職人員,於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以下簡稱健保局)組織法施行之日轉任該局,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以下簡稱現職人員),依本辦法辦理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現職人員具有行政、教…
  17. 考試中央健康保險局現職人員轉任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3條 現職人員辦理比照改任官職等級者,應就其經原健保局核定職等薪級,依所附中央健康保險局現職人員轉任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比照改任官等職等對照表對照公務人員官等職等,並依派任職務按下列規定比照改任官等職等:一、對照之官等職…
  18. 考試中央健康保險局現職人員轉任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4條 現職人員於轉任時,其於轉任前之任職年資,得比照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規定,先行辦理年資結算給與;其所需經費,依該辦法相關規定支給。未依前項規定辦理年資結算給與者,其轉任前年資應領之退休金,得選擇…
  19. 考試中央健康保險局現職人員轉任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5條 現職人員由原健保局造具名冊,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定後,一次函送銓敘部備查。其人員之派任案件,應於銓敘部規定之期限內,由健保局依送審程序送銓敘部審查,經銓敘審定後,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生效。前項轉任人員名冊之格式,由銓敘部定之。
  20. 考試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現職金融檢查人員轉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2條 …月一日轉任金監會及所屬機關,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以下簡稱現職人員),依本辦法辦理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現職人員如具有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所定之轉任資格者,得選擇依該辦法轉任…
  21. 考試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現職金融檢查人員轉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3條 現職人員辦理比照改任官、職等級者,應就其原經中央銀行及中央存保公司核定職等薪級,依所附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現職金融檢查人員轉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比照改任官等職等對照表對照公務人員官等職等,並…
  22. 考試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現職金融檢查人員轉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4條 現職人員於轉任時,其於轉任前之任職年資,得比照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先行辦理年資結算給與,其所需經費依該辦法相關規定支給。未依前項規定辦理年資結算給與者,其轉任前年資應領之退休金,得選擇依下列各…
  23. 考試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現職金融檢查人員轉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5條 現職人員由金監會籌備小組造具名冊,一次函送銓敘部備查。其人員之派任案件,應於銓敘部規定之期限內,由服務機關依送審程序送銓敘部審查,經銓敘審定後,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生效。前項轉任人員名冊之格式,由銓敘部定之。
  24.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3條 各機關現職人員,在本法施行前,經依其他法律規定取得任用資格者,或擔任非臨時性職務之派用人員,具有任用資格者,予以改任;其改任辦法,由考試院定之。前項人員,原敘等級較其改任後之職等為高者,其與原敘等級相當職等之任用資格,仍…
  25.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6-1條 …一項規定之限制。第一項規定期間內,機關出缺之職務,得依規定由現職人員代理。
  26.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35條 …簡稱蒙藏任用條例)廢止後,原依法銓敘審定以蒙藏邊區人員任用之現職人員,得適用原蒙藏任用條例繼續任用至退休或離職時為止。但以調任中央各機關為限。
  27.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36-1條 …用條例(以下簡稱派用條例)廢止後,原依派用條例銓敘審定有案之現職人員,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臨時機關派用人員:(一)具所敘官等職等任用資格者,改依本法或原適用之任用法規任用。(二)未具所敘官等職等任用資格者,於派用條例廢止…
  28.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學歷、經歷或訓練等認定其職系專長,並得依其職系專長調任,指現職人員除得在同職組各職系及曾經銓敘審定有案職系之職務間調任外,如有與擬調任職務性質相近程度相當之考試、學歷、經歷或訓練者,亦得予調任。本法第十八條第四項所稱現…
  29.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第21-1條 現職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配訓練,具擬任職務法定任用資格者,得由權責機關函商原服務機關同意,依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先派代理,並依限送審。
  30. 考試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9條 …務需要調任為非主管職務。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由現職人員代理或兼辦。薦任以下非主管人員之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得以所代理職務為薦任或委任官等,分別依約聘僱相關法令規定約聘或約僱人員辦理。但委任跨列薦任官等之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