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 第14條 法規: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第14條 公正第三方完成申請廠商級別評鑑後,應依評鑑結果製作級別評鑑報告送交國防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