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 第12條 法規: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第12條 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六款之誠信履行政府機關(構)契約紀錄評鑑時,應綜合考量該國防產業專長領域中下列事項:一、誠信履行政府機關(構)契約紀錄。二、履行政府機關(構)契約之品質評價。三、其他與誠信履行政府機關(構)契約紀錄有關之重要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