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不照顧需要扶助的家人:遺棄罪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或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構成遺棄罪。
重點整理
- 受扶養人對扶養義務人有特定重大情事時,另有不罰的規定。
相關法條(3 條)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