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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核」開頭
核臨界安全指數
「核臨界安全指數」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6條
核臨界安全指數
:指為管制盛裝可分裂物質之包件、外包裝或貨櫃之堆積,配賦予單一盛裝可分裂物質之包件、外包裝或貨櫃之單一數值。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核臨界安全指數」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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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索引
放射性核種之比活度
特殊型式放射性物質
天然鈾
未照射釷
低擴散性放射性物質
低比活度物質
污染
低毒性阿伐發射體
表面污染物體
放射性包容物
包封容器
包裝
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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