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污染:指在產品中出現化學、物理或微生物等之非預期物質。
  2. 污染:指在物體表面每平方公分面積上之貝他、加馬及低毒性阿伐發射體在○.四貝克以上,或其他阿伐發射體在○.○四貝克以上者。
    非固著污染:指在例行運送狀況下能自表面去除之污染。
    固著污染:指非固著污染以外之污染。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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