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物質」的法律定義

3 部法規
  1. 化學物質:指自然狀態或經製造過程所得之化學元素或化合物,包括維持產品穩定所需之任何添加劑,或製程衍生而非預期存在於化學物質中之成分。
    但不包括可分離而不影響物質穩定性,或改變其組成結構之任何溶劑。
  2. 化學物質:指自然狀態或經過製造過程得到之化學元素或化合物。
    包括維持產品穩定所需之任何添加劑或製程衍生而非預期存在於化學物質中之成分,但不包括可以分離而不影響物質穩定性,或改變其組成結構之任何溶劑。
  3. 化學物質:指附表一應徵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物質經由化學反應生產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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