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投資」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新投資:指製程設備所外加具污染防治功能,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新增污染防治之設備或工程。
    (二)更新污染防治設備或工程,但不包括原有預防設備或工程更新時之舊設備之工程拆除部分。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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