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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混」開頭
混合物
「混合物」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行政
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2條
混合物
:指含二種以上不會互相反應之物質、溶液或配方。
行政
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
第3條
混合物
:指含兩種以上不會互相反應之物質、溶液或配方。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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