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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第4條 …育署)申請輔導。前項申請核准經營,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一、飛行場業務計畫書。二、飛行場之設計圖說及設施、設備。三、飛行場管理及營運規章。四、土地或建築物使用證明文件。五、財產清冊及經費來源。六、收退費基準及服務規定。七…
  2. 行政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第7條 …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者提供無動力飛行運動,應遵行下列規定:一、於飛行場入口明顯處,揭示合格飛行場之核准文號。二、不得逾越直轄市、縣(市)政府許可之區域。三、飛行前,專業人員應對受載飛者或學員實施安全教育,並就第六款之物件實施…
  3. 行政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 第9條 …助:一、推展無動力飛行運動著有績效。二、於依本辦法核准經營之飛行場,辦理無動力飛行運動賽事。三、於我國辦理無動力飛行運動國際賽事,促進國際體育運動合作及交流。四、配合體育政策辦理體育活動,促進運動產業發展。
  4.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7條 …練活動者,除應檢附前條文件外,應另檢附下列文件:一、航空站或飛行場之使用計畫:包括航空站或飛行場之地址、使用目的、使用方式及場地規劃。二、航空器使用計畫:包括使用頻率、空域需求及飛航航點。三、使用之航空器規範。四、租賃、…
  5.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9條 …執照或登記謄本及使用權利證明文件。(三)訓練場所設於航空站、飛行場或臨時起降場者,得僅檢附土地及建物使用權利證明文件。申請人擬於國外訓練機構執行飛行訓練時,應另檢附委託合約。未能依前二項規定於二年內申請核發許可證者,如有…
  6.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11條 …除自由氣球飛行訓練外,訓練機構航空器之起飛及降落應於航空站或飛行場為之,其飛航申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每週飛航時間表應於預計實施七日前向航空站或飛行場申請核准。二、因故變更已核准之飛航時間表,應申請航空站或飛行場核准後…
  7.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條 …飛航:指航空器之起飛、航行、降落及起飛前降落後所需在航空站、飛行場之滑行。四、航空人員:指航空器駕駛員、飛航工程師、航空器維修工程師、飛航管制員、維修員及航空器簽派員。五、飛行場:指用於航空器起降活動之水陸區域。六、助航…
  8.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6條 航空器如須在軍用飛行場降落,或利用軍用航空站設備時,應由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申請民航局轉請軍事航空管理機構核准。但因故緊急降落者,不在此限。航空器在軍用飛行場起降,應遵照該場之規定,並聽從其指揮。
  9.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9條 飛行場得由中華民國各級政府、中華民國國民或具有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資格之法人向民航局申請,經交通部會同有關機關核准設立經營;其出租、轉讓或廢止時,亦同。前項飛行場之經營人及管理人應以中華民國國民為限。
  10.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9-1條 民營飛行場之籌設申請、設立許可、撤銷或廢止之條件、註銷、停止營運或解散、飛航管制、氣象測報、設計規範、安全作業、臨時性起降場所之申請、營運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11.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30條 航空站及飛行場,非經民航局許可,不得兼供他用。借用軍用航空站及飛行場,交通部應與國防部協議。
  12.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32條 為維護飛航安全,民航局對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之建築物、其他障礙物之高度或燈光之照射角度,得劃定禁止或限制之一定範圍,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後核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但經評估不影響飛航安全,並經行…
  13.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33條 …範圍公告時已存在者,其拆遷或負責裝置障礙燈、標誌,由航空站或飛行場經營人給與補償。未依第一項規定拆遷者,由航空站及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以下簡稱航空警察局)會同有關機關強制拆除之。
  14.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34條 占有人應防止其牲畜、飛鴿及鳥類侵入航空站、飛行場或助航設備區域。對已侵入之牲畜、飛鴿及鳥類,顯有危害飛航安全者,航空站、飛行場或助航設備之經營人、管理人予以捕殺或驅離之;其有侵入之虞者,並得在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
  15.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36條 公營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所需之土地,政府得依法徵收之。
  16.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37條 使用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應依規定繳納使用費、服務費或噪音補償金;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之收費標準,由交通部定之。非屬國營之航空站、飛行場之收費費率,由經營人擬訂,報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定;變更…
  17.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99-13條 禁航區、限航區及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由民航局公告之。前項範圍外距地表高度不逾四百呎之區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公益及安全之需要,公告遙控無人…
  18.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99-16條 …、矯正業務等法定職務,於第九十九條之十三第一項公告之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或第二項公告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外,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經民航局同意者,不受該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之限制。政府機關為執行災害…
  19.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1條 …一個月至三個月;情節重大者,廢止其檢定證:一、無故在航空站或飛行場以外地區降落或起飛。二、違反第四十六條規定,航空器於起飛前、降落後拒絕接受檢查。三、因技術上錯誤導致航空器失事或重大意外事件。四、逾期使用體格檢查及格證或…
  20.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2條 …、航空站地勤業、空廚業、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航空站經營人、飛行場經營人、管理人或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民航局得報請交通部核准後,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
  21.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6條 民營飛行場經營人、助航設備設置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拆遷或裝置之,逾期未完成者,得連續處罰之:一、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設立、出租、轉讓或廢止飛行場者。二、違反…
  22.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7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民營飛行場經營人或管理人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未經許可,將飛行場兼供他用者。二、未經許可,將飛行場廢止、讓與或出租者。三、飛行場收取費用不依規定者。四、未依規定管理其助航設備者。
  23.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8-1條 …、違反第九十九條之十三第一項規定,於禁航區、限航區及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從事飛航活動。二、違反第九十九條之十四第一項第一款規定,逾距地面或水面高度四百呎從事飛航活動。
  24. 行政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0條 …足。二、國內機場起降額度不足。三、市場供過於求。四、航空站或飛行場設施無法配合。
  25. 行政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2條 …件三)。二、該航線之市場調查。三、航線圖(標示起迄之航空站或飛行場及航路)。四、擬使用航空器之規範。五、營運計畫及營運收支預估。六、擬使用飛行場者,其使用同意書。前項申請新闢或增加航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民航局得報請交通…
  26. 行政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 第2條 本規則所稱民營飛行場,指中華民國國民或民用航空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法人所設立經營之飛行場。
  27. 行政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 第3條 申請設立民營飛行場,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申請,經民航局會同有關機關會勘合格,報請交通部核准後,始得籌設:一、申請書(如附件一)。二、民營飛行場名稱及其設立地點。三、興建計畫書:應包括…
  28. 行政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 第4條 民營飛行場應在核准籌設期間內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並於興建完成後,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申請民航局會同有關機關會勘合格,報請交通部許可並經民航局公告後,始得使用:一、營運管理手冊(如附件三)。二、代表人及經理人名冊。三、…
  29. 行政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 第5條 民營飛行場申請設立許可時,經民航局會同有關機關會勘合格,報請交通部許可後,應繳納許可費新臺幣三萬六千元。
  30. 行政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 第6條 民營飛行場之名稱、代表人有變更時,應依法向有關機關辦妥登記後十五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民航局備查。民營飛行場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公司章程、捐助章程、地址有變更時,應報請民航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