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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3 頁-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效力理賠補助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髖骨間雙側韌帶移植手術。二十六、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二十七、癌症手術。
- 行政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國立臺灣大學為癌症醫學教育研究及癌症醫療服務之需要,特設置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 行政勞工請假規則 第4條 …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
- 行政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25條 依癌症防治法規定,對於符合癌症篩檢條件之勞工,於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健康檢查時,得經勞工同意,一併進行口腔癌、大腸癌、女性子宮頸癌及女性乳癌之篩檢。前項之檢查結果不列入健康檢查紀錄表。前二項所定篩檢之對象、時程、資料申報、經…
- 行政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組織法 第2條 …一、國民健康促進政策之規劃、推動與執行及相關法規之研擬。二、癌症、心血管疾病與其他主要非傳染病防治之規劃、推動及執行。三、國民健康生活型態建構之規劃、推動及執行。四、菸害防制之規劃、推動及執行。五、國民營養之規劃、推動及…
- 行政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處務規程 第4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一、企劃組,分四科辦事。二、癌症防治組,分三科辦事。三、慢性疾病防治組,分三科辦事。四、婦幼健康組,分四科辦事。五、社區健康組,分四科辦事。六、菸害防制組,分三科辦事。七、監測研究及健康教育組,分三科辦…
- 行政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處務規程 第6條 癌症防治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檳榔健康危害防制之規劃及推動。二、防癌宣導教育與預防措施之規劃及推動。三、癌症篩檢之規劃及推動。四、癌症診療品質促進之規劃及推動。五、癌症病人病友支持服務與安寧療護之規劃及推動。六、癌症相關資…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8條 …區復健治療、精神科心理治療、精神科活動治療、精神科職能治療、癌症放射線治療、高壓氧治療、減敏治療、居家照護及其他經保險人指定之診療項目。三、自首次治療日起三十日內,六次以內治療為療程者:西醫復健治療、皮症照光治療、非化學…
- 行政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961011訂定) 第4條 …分配供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輔導與照顧及由農業主管機關使用於有利癌症防治之相關產業輔導之用。但其金額不得超過前一年度菸品健康福利捐徵收金額之百分之一,由中央農業主管機關依年度預算程序編列,其餘額依下列比率分配之:一、百分之五…
- 行政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961011訂定) 第5條 …條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輔導與照顧之用及由農業主管機關使用於有利癌症防治之相關產業輔導者,其受分配機關為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及所屬機關。前項各該受分配機關獲配款項之運用,應以明顯標示或其他方式,表達款項來源為菸品健康福利捐,並應…
- 行政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辦理癌症防治相關支出。二、辦理罕見疾病等醫療及相關支出。三、辦理戒菸服務、菸品成分監測、菸害相關防制宣導教育、稽查取締、人員培訓、研究調查、國際交流及與菸害相關性疾病防治等菸害防制有關支出。四、辦理…
-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4條 …立法院審查通過。菸品健康福利捐應用於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1條 為整合運用醫療保健資源,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減少癌症威脅,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3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下:一、癌症:係指經由病理切片證實,或經其他檢查、檢驗有效推定診斷,在臨床上具有再發或轉移現象之惡性腫瘤。二、癌症篩檢:係指利用檢查、檢驗或其他方法,辨別可能罹患癌症或可能未罹患癌症之過程。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4條 本法所稱癌症防治包括下列事項:一、推動防癌宣導教育與預防措施。二、提供符合經濟效益之癌症篩檢。三、提供以癌症病人為中心之正確醫療、適切照護,以及後續追蹤計畫。四、提供癌症末期病人安寧療護。五、辦理癌症防治相關研究。六、建…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5條 …及民間力量,致力研究開發尖端醫學技術,協助推展臨床試驗,推動癌症防治工作,並應將防癌知識與癌症病人就醫之正確知識納入國民義務教育,致力於避免或減少國民暴露於可能致癌因子。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6條 行政院為執行癌症防治政策,應設中央癌症防治會報。中央癌症防治會報置召集人一人,由行政院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有關機關首長及具有癌症防治經驗之專家學者派兼或聘兼之。中央癌症防治會報每年至少開會一次。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7條 為落實國家癌症防治政策,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立癌症防治政策委員會,其任務如下:一、研訂癌症防治政策。二、評估癌症防治預算。三、評估癌症防治中心執行之成效。四、訂定醫療院所癌症防治醫療品質指標。五、審議癌症防治相關醫事人力、設…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8條 癌症防治政策委員會以衛生福利部部長為召集人,置委員十八人至二十四人,均為無給職。應包含下列人士:一、國家衛生研究院代表。二、科技部代表。三、醫學院校代表。四、公共衛生學者、癌症研究者、醫師團體代表及病理、腫瘤科、放射腫瘤…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整合癌症篩檢及診斷治療機構,建立完整之區域癌症篩檢及治療服務網,並得視需要獎助設立癌症防治中心及獎助醫療機構辦理癌症防治有關服務措施。癌症防治中心應依據癌症防治政策委員會議之決議,辦理下列事項:一、推廣癌症…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10條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應設癌症研究中心,辦理並整合與癌症有關之各項研究與治療方法、診斷技術、治療藥品等之開發及臨床試驗。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11條 為建立癌症防治相關資料庫,癌症防治醫療機構應向中央主管機關所委託之學術研究機構,提報下列資料:一、新發生之癌症個案與期別等相關診斷及治療資料。二、癌症篩檢陽性個案之後續確診及治療資料。三、經由病理切片證實及經其他檢查、檢…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13條 主管機關得視需要,辦理人民癌症預防、篩檢。前項辦理經費,得由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收入支應或接受機構、團體之捐助。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14條 癌症篩檢醫療機構應主動催促其篩檢之癌前期及癌症陽性個案回院確診,或提供轉診資訊。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15條 癌症防治醫療機構應於內部成立癌症醫療品質小組,以確保其癌症篩檢及診斷治療之品質。前項品質保證相關措施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專家學者定之。
- 行政癌症防治法 第16條 國家應寬列人力與經費,確保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
- 行政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癌症防治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第2條 本準則所稱癌症防治醫療機構,係指一百床以上,提供癌症篩檢、診斷及治療服務之醫院。
- 行政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第3條 癌症防治醫療機構應提供癌症病人預防、篩檢、診斷、治療、復健、病友支持、追蹤與安寧療護之完整服務,機構內未提供之服務應設有轉介系統,並提供轉介服務。
- 行政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第4條 癌症防治醫療機構應成立常設癌症醫療品質小組,由具癌症診療相關專長之醫療及行政等跨科部單位組成,其任務如下:一、規劃、督導與評估機構內各項癌症計畫。二、針對癌症計畫訂定年度重要工作、目標、優先順序、執行策略和相關機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