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防治法 第16條 法規:癌症防治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第16條 國家應寬列人力與經費,確保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