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防治法 第10條 法規:癌症防治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第10條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應設癌症研究中心,辦理並整合與癌症有關之各項研究與治療方法、診斷技術、治療藥品等之開發及臨床試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