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區」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 / 2 頁-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8-1條 前條航空站於興建後,其供航空器起飛、降落及地面活動區域之設施及作業,應由航空站經營人申請民航局認證合格。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營運之航空站,其供航空器起飛、降落與地面活動區域之設施及作業,由民航…
- 行政飛航規則 第2條 …場內供航空器起飛、降落及滑行之區域,但不包括停機坪。五十七、活動區:指機場內供航空器起飛、降落及滑行之區域,包括操作區及停機坪。五十八、機長:指由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指派,於飛航時指揮並負航空器作業及安全責任之駕駛員。五…
- 行政飛航規則 第4條 航空器於飛航中或於機場活動區內作業,均應遵守一般規則之規定。於飛航時,另應遵守目視飛航規則或儀器飛航規則。航空器得在目視天氣情況下選作儀器飛航,如航管單位認為需要,亦得要求航空器在目視天氣情況下作儀器飛航。
- 行政飛航規則 第20條 航空器飛航於各類空域或在機場活動區作業時,機長均應保持警覺,以偵測潛在之碰撞,並應採取最佳之避撞措施,包括依據空中防撞系統之避讓警示所建議之避讓行動。航空器不得與其他航空器接近至有肇致碰撞危險之程度。
- 行政飛航規則 第21條 …避讓正在起飛或即將起飛之航空器。六、滑行:當兩架航空器於機場活動區滑行而有互撞之危險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當兩航空器對頭或近乎對頭接近時,兩方均應停止前進或視情況許可應向右方偏讓以保持足夠之間隔。(二)當兩航空器交叉…
- 行政飛航規則 第23條 …定外,從日落到日出間或能見度低於五公里之白晝,在飛航中及機場活動區內活動之航空器,均應開啟其防撞燈及航行燈。
- 行政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 第2條 航空站經營人申請航空站內供航空器起飛、降落及地面活動區域(以下簡稱空側)之設施及作業認證時,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提出:一、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申請表(附件一)。二、航空站空側手冊(附件二…
- 行政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 第10條 …後,始得營運:一、營運管理手冊。二、供航空器起飛、降落及地面活動區域之設施及作業之空側認證文件。三、航空站內建築物,應檢附建築主管機關核准使用或消防主管機關竣工查驗合格之相關證明文件。四、直轄市、縣(市)政府禁限建樁位公…
- 行政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 第15條 …人轉讓同意書。二、營運管理手冊。三、供航空器起飛、降落及地面活動區域之設施及作業之空側認證證書。四、航空站內建築物,應檢附建築主管機關核准使用或消防主管機關竣工查驗合格之相關證明文件。五、直轄市、縣(市)政府禁限建樁位公…
- 行政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標準 第2條 …航空器外,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核准存在於機場活動區之物體。二、鄰近機場跑道或航空器離到場航道之施工吊具、施工中或繫留空中之物體。三、橫跨河流、山谷且位於小型航空器目視走廊之架空纜線及支撐塔架。四、風力發電…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條 …得啟動直昇機之旋翼或滑行。非具有下列各要件之人員,不得於機場活動區範圍內操控航空器之滑行:一、已獲取航空器使用人之授權。二、具備使用無線電通話之能力。三、已由合格人員教授有關機場地物位置、路線、記號、燈光及航管之訊號、指…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6條 …得啟動直昇機之旋翼或滑行。非具有下列各要件之人員,不得於機場活動區範圍內操控航空器之滑行:一、已獲取航空器使用人之授權。二、具備使用無線電通話之能力。三、已由合格人員教授有關機場地物位置、路線、記號、燈光及航管之訊號、指…
-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21條 …機場公司依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取得直接供航空器起飛、降落與地面活動區域及供公共使用之機場專用區土地,免納地價稅。民航局依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提供機場公司於機場專用區使用之公有土地,亦免納地價稅。機場公司依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作…
- 行政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第35條 …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應保存遙控無人機之註冊號碼、活動日期、活動區域或飛航軌跡、飛航時間、飛航性質、操作人員姓名、維護或修理、改裝等紀錄,並保存二年。
- 行政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6條 …憩活動管理機關得視水域環境及資源條件之狀況,公告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
- 行政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8條 …憩活動,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違反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禁止活動區域之公告。二、不得違反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對活動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之限制公告。
- 行政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13條 水上摩托車活動區域由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視水域狀況定之;水上摩托車活動與其他水域活動共用同一水域時,其活動範圍應位於距陸岸起算離岸二百公尺至一公里之水域內,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得在上述範圍內縮小活動範圍。前項水域遊憩活動…
- 行政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24條 …十人或十艘獨木舟為上限。三、帶客從事獨木舟活動者,應充分熟悉活動區域之情況,並確實告知活動者,告知事項至少應包括活動時間之限制、水流流速、危險區域及生態保育觀念與規定。四、每次活動應攜帶救生浮標。
-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36條 …行為限制之,並得視水域環境及資源條件之狀況,公告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其禁止、限制、保險及應遵守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10條 …通信設備。六、安全設備。七、船員人數、乘客定額及船籍港。八、活動區域。九、核准時所附之附款。十、核准日期及字號。十一、執照有效期間。十二、核准搭載乘客前往之島嶼、礁岩。前項各款應記載事項有變更時,漁業人應檢附證明文件向主…
-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21條 娛樂漁業活動時間,每航次以四十八小時為限。娛樂漁業活動區域,以臺灣本島及澎湖地區距岸三十浬內、離島之島嶼間及彭佳嶼、綠島、蘭嶼距岸十二浬內之沿岸水域為限。在金門、馬祖地區經營娛樂漁業,應使用當地籍娛樂漁業漁船,其娛樂漁業…
- 行政漁船赴印度洋從事探勘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2條 …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但書規定之海盜頻繁活動區域。從事前項探勘魷釣漁撈作業之漁船(以下簡稱探勘漁船),最多以十艘為上限。
- 行政漁業法 第43條 娛樂漁業之活動項目、採捕水產動植物之方法、出海時限、活動區域、漁船數、漁船噸位數及長度、漁船進出港流程、漁船幹部船員或駕駛人之資格及其他應遵守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4條 …經六十一度交會處,再沿北緯十五度向西至葉門東岸以西之海盜頻繁活動區域;其示意圖如附件二。二、油魚漁區:南緯三十度以南、東經六十五度以西之印度洋;其示意圖如附件三。三、長鰭鮪漁區:東經七十五度以西,南緯十五度以南,及東經七…
- 行政動物收容處所設置組織準則 第2條 …收容、管理動物處所或場所。二、收容量:指收容處所依其可供動物活動區域面積,以每隻動物提供五平方公尺計算之可飼養數量。三、獸醫:指收容所依法任用之公職獸醫師及聘僱之獸醫師(佐)。四、工作人員:指收容所內執行動物飼養照顧、環…
- 行政社區發展工作綱要 第2條 …機關劃定,供為依法設立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發展工作之組織與活動區域。社區發展係社區居民基於共同需要,循自動與互助精神,配合政府行政支援、技術指導,有效運用各種資源,從事綜合建設,以改進社區居民生活品質。社區居民係指設戶…
- 行政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 第3條 …區域:前後門出入口、對外窗戶、戶外走道。二、室內公共區域:各活動區、睡眠區、清潔區、用餐區、行政管理區之保健空間及供兒童盥洗之入口前空間。前項設備,應具備下列功能:一、畫面為彩色、清晰可辨識。二、攝錄角度為全面。三、年、…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8條 托嬰中心應具有下列空間:一、活動區:生活、學習、遊戲、教具及玩具操作之室內或室外空間。二、睡眠區:睡眠、休息之空間。三、盥洗室:洗手、洗臉、如廁、沐浴之空間。四、清潔區:清潔及護理之空間。五、廚房:製作餐點之空間。六、備…
- 司法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第3條 …項之法庭,除少年保護法庭、溝通式家事法庭外,以欄杆區分為審判活動區、旁聽區,並於欄杆中間或兩端設活動門。
- 司法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第4條 審判活動區除法官席地板離地面二十五公分至五十公分外,其餘席位均置於地面,無高度。但如法庭相對高度無法配合時,得視實際情況,酌減法官席地板離地面高度。法官席正前右、左兩側下方,分置書記官席及通譯、錄音、卷證傳遞席,均面向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