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專業人員」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1 部 條文 22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1.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5條 …及審定。(六)政府採購法財物及勞務採購問題之研議。(七)政府採購專業人員之訓練及管理。四、第四科:(一)營造及相關產業發展之策劃及督導。(二)工程採購之協調、督導及考核。(三)標準工程採購契約之檢討及審定。(四)政府採購…
  2.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0條 …約之檢討及審定。四、政府採購資訊之蒐集、公告及統計。五、政府採購專業人員之訓練。六、各機關採購之協調、督導及考核。七、中央各機關採購申訴之處理。八、其他關於政府採購之事項。
  3.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95條 機關辦理採購宜由採購專業人員為之。但一定金額之採購,應由採購專業人員為之。前項採購專業人員之資格、考試、訓練、發證、管理辦法及一定金額,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4. 行政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8條 …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機關人員或專業人士擔任,且至少應有一人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本委員會開會時,機關辦理評選作業之承辦人員應全程出席,並得邀請有關機關人員、學者或專家列席,協助評選。前二項協助評選人員,均為無給職。第一項及…
  5. 行政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 第4條 …辦理簽核、通知本小組開會、製作紀錄等行政作業;其中一人應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但任務事項單純者,工作人員得少於三人。
  6. 行政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2條 …定招標文件、招標、決標、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爭議處理,宜由採購專業人員承辦或經採購專業人員審核、協辦或會辦。但一定金額之採購,應由採購專業人員承辦或經採購專業人員審核、協辦或會辦。前項由採購專業人員承辦或經採購專業人員…
  7. 行政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2-1條 駐國外機構辦理前條一定金額之採購,其無採購專業人員者,應由國內機關或其他駐國外機構之採購專業人員承辦、審核、協辦或會辦代之。前項洽由國內機關或其他駐國外機構之採購專業人員承辦、審核、協辦或會辦代之者,得以書面、電子化或人…
  8. 行政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採購專業人員,指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或進階資格者。
  9. 行政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之人員,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一、參加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關或學術機構(以下簡稱機關(構))依本辦法辦理之基礎訓練,經考試及格,領有及格證書者。二、本法施行後至本辦法施行前,辦理採購期間在一年以上,無…
  10. 行政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之人員,取得採購專業人員進階資格:一、已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參加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關(構)依本辦法辦理之進階訓練,經考試及格,領有及格證書者。二、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人員,於本法發布後至本辦…
  11. 行政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採購單位主管人員宜取得採購專業人員進階資格,採購單位非主管人員宜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前項主管及非主管人員,宜於其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主管人員並宜於其就(到)職之日起二年內,取得採購專業…
  12. 行政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7條 機關採購專業人員調任其他機關辦理採購,其採購專業人員資格不受影響。
  13. 行政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8條 採購專業人員因職務異動不辦理採購,其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得予保留。
  14. 行政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採購專業人員辭職後五年內回任機關採購職務者,仍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
  15. 行政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採購專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其採購專業人員資格:一、辦理採購業務,涉嫌不法行為,經有罪判決者。但經判決無罪確定者,予以回復。二、因辦理採購業務違反法令情節重大而受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休職、降…
  16. 行政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分下列二種:一、基礎訓練:以培養擔任採購單位人員一般所需之政府採購法令及實務之基本智識為主。二、進階訓練:以培養擔任採購單位主管所需之廣泛且深入之政府採購法令及實務智識為主。前項訓練,其參訓人員分別以未…
  17. 行政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採購專業人員訓練由主管機關舉辦,並得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其出勤考核及考試,由訓練機關(構)辦理;試題由主管機關或授權訓練機關(構)命製;主管機關得派員監試。前項受委託之機關(構)於考試結束後,應將各參加訓練人員缺課、…
  18. 行政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20條 機關對其採購專業人員,應列冊送上級機關,並以電子資料方式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異動時,亦同。
  19. 行政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21條 機關採購專業人員以專任為原則,並應避免頻繁異動。
  20. 行政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主管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視需要調集採購專業人員實施在職訓練。其調訓範圍如下:一、主管機關:中央及地方各機關之採購專業人員。二、直轄市政府:直轄市各機關之採購專業人員。三、縣(市)政府:縣(市)及所轄鄉(鎮、市)各…
  21.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 第5條 …隨時改派(聘)。前項委員除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外,應有半數以上為採購專業人員。第一項委員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起,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總數三分之一。第一項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22.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 第6條 …兼之,協辦採購稽核小組業務。前項稽查人員應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為採購專業人員。第一項稽查人員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起,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總數三分之一。採購稽核小組之幕僚作業,由設立機關首長指定所屬機關或單位辦理。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