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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6條 …滿一百,且承載特種人員十二人以下或航行內水水域之特種用途船。娛樂漁業漁船依總噸位及乘客人數不同準用第貳等級或第參等級規定。航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水域之船舶準用第壹等級、第肆等級及第陸等級規定;航行金門、馬祖與大陸福建地區…
  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條 …十三級船為從事水產加工之船舶。(八)第十四級船為漁船。(九)娛樂漁業漁船:準用第四級船之規定。航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航線之船舶準用第一級船、第二級船、第七級船、第八級船之規定。但航行金門、馬祖與大陸福建地區航線之船舶準用…
  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4條 …期往返航行之客船。四、漁船:指用於商業採捕水產生物之船舶。但娛樂漁業漁船,不在此限。五、水產加工船:指設有水產生物加工設備之船舶。六、核子船舶:指裝有核子動力裝置之船舶。七、全船人數:指航政機關核定全部在船人數。
  4.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第42條 …非破壞性探傷方法檢驗之。艉軸襯套之緊密性,亦應予檢查。非從事娛樂漁業漁船,艉軸之檢查得以間隙量測、試車或試航方式辦理。
  5.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事細則 第6條 …審查及協調。(八)沿近海海洋污染防制工作之協調及處理。(九)娛樂漁業政策之擬訂、協調、督導及管理。(十)其他有關沿近海漁業資源管理事項。二、漁船科:(一)特定、娛樂漁業漁船建(改)造與本國籍漁船輸出入之管理及督導。(二)…
  6. 行政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 第4條 …、火雞、鴕鳥等。三、漁業類:水產養殖、特定漁業、漁業權漁業、娛樂漁業等。四、其他類:休閒農業、養蜂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產業。同一農民就前項所定類別,同一產業以參加一個農業產銷班為限。各類別及產業之農業產銷班組班規模…
  7. 行政自願性休漁獎勵辦法 第4條 …、漁船領有特定漁業執照,且非屬活魚運搬船、白帶魚運搬船、專營娛樂漁業或漁業權漁業之漁船。二、休漁獎勵期間(指前一年九月一日至當年八月三十一日),漁船累計出海作業九十日以上且作業時數二百七十小時以上,及在國內港口休漁一百二…
  8.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娛樂漁業活動,指娛樂漁業漁船搭載乘客在船上或登島嶼、礁岩從事下列活動:一、採捕水產動植物。二、觀賞漁撈作業。三、觀賞生態及生物。四、賞鯨。娛樂漁業漁船經主管機關核准,得提供水產(漁業)資源調查、海洋環境調查研究…
  9.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3條 …條第一項之乘客,不包括下列人員:一、持有漁船船員手冊,服務於娛樂漁業漁船上之人員。二、船長有義務救助之海上遇難人員。三、非船長或船舶所有人所能防止而以非法行為上船之人員。四、因臨時特殊事故在船上執行公務而無法離船之人員。
  10.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娛樂漁業漁船,指現有漁船兼營、改造、汰建,經營娛樂漁業之船舶。
  11.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5條 經營娛樂漁業之漁船,其總噸位應為一以上。舢舨、漁筏不得經營娛樂漁業。但對於類似潟湖等具天然屏障之一定水深公共水域,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特定水域並制(訂)定自治法規,核准舢舨、漁筏於該水域內兼營娛樂漁業。
  12.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6條 舢舨或漁筏得以三艘汰建總噸位未滿十之娛樂漁業漁船一艘。
  13.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7條 各漁港娛樂漁業最高漁船數及噸級別如附表一。
  14.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8條 經營娛樂漁業之漁業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娛樂漁業執照:一、幹部船員執業證書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二、船員基本安全訓練結業證書。三、通信設備證照影本。四、責任險及個人傷害險契約影本。五、船舶…
  15.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9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供乘客從事娛樂漁業活動之島嶼、礁岩,並制(訂)定有關登島嶼、礁岩從事娛樂漁業活動之自治法規。娛樂漁業漁船搭載乘客登島嶼、礁岩從事娛樂漁業活動,應經島嶼、礁岩所屬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
  16.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10條 娛樂漁業執照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漁業人姓名、地址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如係公司或行號,其名稱、主事務所或營業場所與其代表人之姓名、地址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二、經營之娛樂漁業活動項目。三、漁船名稱、統一編號、總噸位及淨噸…
  17.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12條 總噸位二十以上之娛樂漁業漁船,其幹部船員應持有幹部船員執業證書。總噸位未滿二十之娛樂漁業漁船,其船長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持有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二、同時持有漁航員及輪機員兩種幹部船員執業證書。三、持有漁航員幹部船…
  18.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13條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一日起,娛樂漁業漁船船員最低安全配額,應依附表二之規定配置。
  19.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14條 娛樂漁業漁船應裝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船位回報器(VMS)、無線電對講機(DSB)及應急指位無線電示標(EPIRB);其通訊範圍距漁業通訊電臺(以下簡稱通訊電臺)二十四浬以外者,應增設單邊帶無線電話臺(SSB),並由取得…
  20.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15條 娛樂漁業漁船發航前,漁業人或船長應遵守下列規定:一、蒐集氣象及海象資料,並向乘客說明之;當地預報風力達七級以上或認為氣象或海象不佳,對乘客有安全顧慮時,不得發航。二、全船檢查妥善,向乘客說明相關救生設備,並應於乘客穿著救…
  21.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16條 裝設船位回報器之娛樂漁業漁船,應於發航二小時前開啟船位回報器,並向所屬通訊電臺查詢船位回報器狀況,經海岸巡防機關向通訊電臺查詢並確認其船位回報器在開啟及正常運作狀態,始得發航。前項娛樂漁業漁船發航後,須維持船位回報器於開…
  22.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17條 乘客搭乘娛樂漁業漁船前,應將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交由漁業人或船長填寫出海人員名冊。娛樂漁業漁船發航前,漁業人或船長應將航行計畫資料表及出海人員名冊,送漁港海岸巡防機關後,始得出港。
  23.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20條 娛樂漁業漁船之船長及駕駛人應遵守下列事項:一、不得搭載乘客登上娛樂漁業執照未加註之島嶼、礁岩。二、將娛樂漁業執照、責任及傷害保險證書影本,張貼於船上明顯處所。三、不得從事娛樂漁業以外之其他營業行為。四、乘客離船從事娛樂漁…
  24.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21條 娛樂漁業活動時間,每航次以四十八小時為限。娛樂漁業活動區域,以臺灣本島及澎湖地區距岸三十浬內、離島之島嶼間及彭佳嶼、綠島、蘭嶼距岸十二浬內之沿岸水域為限。在金門、馬祖地區經營娛樂漁業,應使用當地籍娛樂漁業漁船,其娛樂漁業…
  25.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22條 娛樂漁業漁船應由船籍港進、出港。但經主管機關核准於其他港口經營娛樂漁業或進出港者,在核准期間,應於該核准港口進、出港。前項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娛樂漁業及進出之港口,跨越所屬轄區者,應先行協調該等港口主管機關同意後為之。娛樂…
  26.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23條 …動注意事項或輔導業者訂定業者自律公約。搭載乘客從事賞鯨活動之娛樂漁業漁船漁業人或船長,應將賞鯨活動注意事項或業者自律公約置於船上明顯易辨或乘客容易取得之處。
  27.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23-1條 兒童搭乘娛樂漁業漁船,乘船費用應給予優惠,其收費基準如下:一、未滿一歲之兒童應予免費。二、一歲以上未滿三歲之兒童,最高為成人乘船費用百分之三十。三、三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最高為成人乘船費用百分之八十。
  28.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24條 娛樂漁業漁船於搭載乘客從事娛樂漁業活動前,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除依有關規定處分外,並應即時制止其發航:一、未依規定申請檢查、丈量、註冊。二、搭載乘客超過乘客定額。三、未取得經營娛樂漁業執照。四、船員及駕駛人未持…
  29.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2條 …入與經營漁業種類之許可及漁業證照之核發,依本準則規定辦理。但娛樂漁業管理辦法、漁業權登記規則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30.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2條 特定漁業漁船、專營娛樂漁業漁船與漁業權漁業用漁船相互變更或兼營規定如下:一、特定漁業漁船除不得兼營漁業權漁業外,得申請變更經營或兼營其他類別漁業。但鯖圍網漁船、漁獲物運搬船不得申請其他類別漁業。二、專營娛樂漁業漁船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