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23條 法規: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23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訂定賞鯨活動注意事項或輔導業者訂定業者自律公約。搭載乘客從事賞鯨活動之娛樂漁業漁船漁業人或船長,應將賞鯨活動注意事項或業者自律公約置於船上明顯易辨或乘客容易取得之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