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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2 頁-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23條 …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二、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三、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2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職業災害勞工得終止勞動契約:一、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二、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致事業單位消滅。三、雇主未依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四、對雇主依第二十七條規定安置之工作未能達成協議。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6條 …事業;所稱農民健康保險業務之投資包括自設醫療機構之投資及特約公立醫療機構農保病房整修之貸款等有關事項。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8條 …應先提經監理會核通過,到期續購或出售應用時亦同。二、貸放特約公立醫療機構整修擴建農保病房之用時,其貸放對象、金額、收回貸款方式、整修擴建計畫等,應先提經監理會審核通過。三、投資於自設醫療機構或其他有利於本基金收入之事業,…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名稱變更,或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法人之醫療機構或法人附設之醫療機構變更負責醫師時,應檢具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影本,向保險人辦理變更。
- 行政通訊診察治療辦法 第4條 …者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附表所列地區之衛生所、衛生室或公立醫療機構之醫師。二、執行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有關山地離島地區醫療品質提升法令所定醫療機構之醫師。三、其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醫師。
- 行政醫療法 第3條 本法所稱公立醫療機構,係指由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公立學校所設立之醫療機構。
-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5條 …依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申請設立或擴充許可,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公立醫療機構、私立醫療機構或法人附設醫療機構:(一)設立或擴充後之規模在九十九病床以下者,由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二)設立或擴充後之規模在一百病…
-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機構之開業,其申請人如下:一、私立醫療機構,為負責醫師。二、公立醫療機構,為代表人。三、醫療法人設立之醫療機構或法人附設醫療機構,為法人。
- 行政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第11條 捐血機構之設立,以公立醫療機構、醫療財團法人為限。捐血機構設置標準,規定如附表(八)。
- 行政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第8條 …償項目及基準如下:一、薪資部分:比照原日薪計算。(一)任職於公立醫療機構人員:由原任職機構發給;如原任職機構未發給者,由設立機關發給。(二)任職於私立醫療機構人員:由設立機關發給。二、津貼部分,由設立機關依其擔任下列職務…
-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33-1條 …三項規定銓敘審定有案之人員,仍繼續任用。但不得轉調其他職系及公立醫療機構以外之醫療行政職務。三、原依該條例第十條規定銓敘審定以技術人員任用之人員,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用,並得在同官等範圍內晉升職等及調任技術職系職務;其官等…
- 考試各機關師級醫事職務級別員額配置準則 第2條 適用本條例之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之組織,除以法律定其職稱、級別及員額者外,其師級醫事職務級別及員額配置事項,依本準則規定辦理。
- 考試各機關師級醫事職務級別員額配置準則 第3條 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師級醫事職務之配置比例如下:一、教育部所屬大學或學院附設醫院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各榮民總醫院:(一)醫師、中醫師及牙醫師合計,師(一)級人員之員額不得高於百分之三十,師(三)級人員之員額不得低於…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2條 …事放射士及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並擔任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醫事職務之人員。各機關適用本條例職務一覽表,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9條 公立醫療機構住院醫師依聘用人員進用之法律規定聘用之。本條例施行前,曾經銓敘有案並仍在職之住院醫師繼續任用至離職為止。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14條 醫事人員得兼任公立醫療機構首長、副首長或醫事單位主管、副主管。前項職務之任期及遴用資格,由各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四)於各醫事專業法律制定公布施行前,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立醫療機構從事相關醫事業務之年資。(五)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任用之醫事人員年資。(六)於國外具相當醫療水準之醫療機構從事各該醫事專業法規所定醫事業務之年資。(七…
- 行政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 第6條 …文件;第三款、第四款罹患嚴重傷、病及第七款之懷孕婦女,應檢具公立醫療機構或私立醫院之診斷書;第五款之在學學生,應檢具相關在學證明資料。
- 行政臺灣地區應徵召軍人貧困家屬就醫減免費及補助辦法 第9條 …定醫療機構精神科門診,如經醫師診察認為需要住院治療者,得轉送公立醫療機構門診部詳細診察,確需住院治療者,方准予住院治療,如病急必需住院而各該院一時均無床位時,准先送當地附近其他醫療機構,事後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 行政臺灣地區應徵召軍人貧困家屬就醫減免費及補助辦法 第12條 貧困家屬就醫公立醫療機構之掛號費及應自行負擔各項診斷書暨住院保證金一律免收,其餘費用,各醫療機構應依其主管機關所定收費標準辦理。
- 行政臺灣地區應徵召軍人貧困家屬就醫減免費及補助辦法 第13條 …除血漿、伙食外,一律七折優待,其醫療費用,不得超過同評鑑等級公立醫療機構標準。
- 行政臺灣地區應徵召軍人貧困家屬就醫減免費及補助辦法 第19條 …不當部分之醫療費用或追償損失外,對私立醫療機構得逕予解約,對公立醫療機構得通知其上級主管機關就失職人員嚴予議處,如涉有刑事責任者移送法辦。一、虛報醫療費用者。二、出具不實診斷證明書者。三、病歷記載不實者。四、處方不實者。…
- 行政臺灣地區應徵召軍人貧困家屬就醫減免費及補助辦法 第25條 …、凡在營負傷患病,經國軍醫療機構治療後退伍還鄉又復發,經指定公立醫療機構檢定確與在營時所患之病有關連者。四、從國軍醫療機構接回除役、停役之傷病患,仍繼續由政府負責安置就醫者。前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人員之就醫,不受第三…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3條 …市)者,轉報內政部警政署核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關、團體、公立醫療機構、公營金融機構及公立學校設置駐衛警察,應循行政程序報准後編列預算辦理。但公立大專校院以非編列預算員額設置駐衛警察者,得逕依前項規定辦理。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公立醫療機構、公營金融機構及公立學校駐衛警察之薪級,依附表之規定,其薪津、實物代金、主管職務加給,得比照駐在單位職員之待遇支給。但不得支領警勤加給。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13條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公立醫療機構、公營金融機構及公立學校駐衛警察退職金之給與,按退職人員在駐在單位服務年資,每半年給與一個基數之一次退職金,最高以六十一個基數為限。其基數標準,比照駐在單位職員之規定。前項所定年…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14條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公立醫療機構、公營金融機構及公立學校駐衛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與遺族一次撫慰金:一、病故或意外死亡者。二、因公死亡者。前項第二款因公死亡者,指下列情事之一:一、因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二、…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16條 …職、撫慰金之給與,各駐在單位係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公立醫療機構、公營金融機構及公立學校者,其年資之計算,累計其曾任公務人員及軍職之年資。但已領受退休金或資遣費者,不予累計。前項退職、撫慰案件,由駐在單位自行核定…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18條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公立醫療機構、公營金融機構及公立學校駐衛警察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由駐在單位自行核定資遣後,函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備查:一、駐在單位因故或業務緊縮而須裁減人員者。二、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