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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 12 頁-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35條 所銷售之保險商品經合併或分離完整判斷所屬合約後,其合約群組於原始認列時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得適用保費分攤法計算保險合約負債:一、合理預期該簡化所產生對群組剩餘保障負債之衡量與適用一般衡量模型法所產生之衡量無重大差異。二、…
-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39條 銷售之保險商品經合併或分離完整判斷後,其所屬合約如為不具裁量參與特性投資合約,應依第九號公報規範採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提存具金融商品性質之保險合約準備金。前項金融負債之衡量方法,應依金管會核…
-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50條 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所持有之再保險合約經合併或分離完整判斷後,其所屬合約如符合第十七號公報之保險合約定義範圍,應依第十七號公報相關規範決定適用一般衡量模型法或保費分攤法並計算其保險合約資產。其中再保險合約群組於原始認列時若…
-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54條 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所持有之再保險合約經合併或分離完整判斷後,其所屬合約如為不具裁量參與特性投資合約,應依第九號公報規範採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提存分出具金融商品性質之保險合約準備金。
-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不與其他系統連接,亦無可利用之裝置使其有連接之可能性。十八、分離:稱分離者係指任一貨物管路或貨物通氣系統並不與其他貨物管路或貨物通氣系統連接。該分離得利用設計或不在同一貨艙內使用下列之一種操作方法達成之:(一)移動短管件…
-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67條 …裝載此種化學品之艙櫃管路系統應與其他艙櫃包括空艙櫃之管路系統分離。艙櫃管路系統並非獨立者,該管路之分離應以移動短管件、閥或其他管件及在此等位置裝設管口蓋板。本目管路系統之分離規定,適用於所有液體與揮發氣管路、液體與揮發氣…
- 行政水翼船管理規則 第53條 …二百人之水翼客船外,該泵並得由主機帶動,並以該主機與艉軸易於分離為限。前項規定之主消防泵係裝設於未能保持連續值更之機艙內者,應作適當之佈置,使能自該機艙外之安全位置操縱該泵,確保該泵之運轉與供水。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59條 …第六款規定之單閥可就地以人工操作並將該管路完全圍蔽者,則該兩分離閥得以該單閥代替之。三、前兩款規定之應急關斷閥如係以符合第六款規定之應急關斷系統關閉者,則貨泵與壓縮機之佈置應為可自動關斷者。四、供測計設施用之貨艙櫃接頭,…
-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88條 …車道寬度為三點五公尺以上時,得於鄰近路口處設置直線與弧形箭頭分離且並列之分流式指向線,兩箭頭間距為零點五公尺至一點五公尺,並得視車道寬度調整。本標線圖例如下: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2條 本編所稱防止污染設備,指下列設備及其屬具:一、油水分離設備。二、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三、油水分界面偵測器。四、原油洗艙系統。五、污水處理設備及污水溶化消毒系統。六、標準排洩接頭。七、垃圾溶化粉碎器。八、壓艙水管理系統。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4條 …十三、離港壓艙水:指不屬於清潔壓艙水之其他壓艙水。十四、油水分離設備:指低或中能量之分離器、過濾器或兩者之合併裝置。適用於分離含油水及自燃料油艙所泵出含油壓艙水中之油與水。含油之水流經該設備後,其流出物之含油量不超過百萬…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6條 低或中能量油水分離設備之構造性能,應依左列規定:一、結構應堅牢,適於船上使用,當其在正當操作位置向任何方向傾側角度不超過二二五度時仍能有效操作。二、經認可之效能不應因船舶正常之移動及振動而受影響。其電動之警報與控制裝置,…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7條 低容量或中容量油水分離設備之試驗,應依下列規定:一、試驗裝置應考慮下列對油水混合物實際處理之因素,其裝置應包括分離設備、過濾設備、泵、重要之閥及管路等,管路之設計應使能適於最大流速每秒三公尺之液體。(一)抽排空間吸取點與…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8條 低或中容量油水分離設備在船上之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在靠近設備出口之流出管垂直部分,裝設取樣點,以供取樣檢驗。二、供水至設備之泵,其能量應小於或等於設備之額定能量。所接之泵其能量較設備之額定能量為大時,應經常限制其排…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5條 油水分離設備在本編公布前即已裝置於船上者,依規定應附裝之低或中容量處理裝備組,其構造及性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能將含油量不低於百萬之三千之水流經分離器後之含油量減至百萬分之一百以下;或經核定得准附裝於過濾器者減至百萬分之…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06條 附裝於現有油水分離設備之低或中容量處理裝備組,應依下列規定試驗之:一、流入設備之液體僅含少量濃縮之油時,應備有準確之油計量泵或系統。二、供應泵應採用具有設備最大輸出量,每分鐘迴轉數不低於一千轉之離心泵,以模擬該分離器混合…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7條 附裝於現有油水分離設備之處理裝備組,其裝置應依左列之規定:一、應依核定之製造圖說裝置之。二、應以鋼質或同等材料之管永久附裝於油水分離器,管路斷面積之變化應使逐漸變化。三、連接管路之佈置應儘可能保持平均流動特性,彎頭等設施…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8條 …或含油混合物之艙櫃者,應儘可能裝置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油水分離設備或其他防止海水油污之設備。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9條 …以上未滿一○、○○○之船舶,應裝置符合第二章第一節規定之油水分離設備或濾油設備。但裝載有大量燃油,或在非正常情況下必需在任一燃油艙內裝載不潔壓艙水者,準用第二百十條總噸位在一○、○○○以上船舶之規定裝置油水排洩設備。前項…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0條 …應依左列任一規定裝置油水排洩設備:一、符合第二章第一節規定之分離設備或濾油設備,及第二章第二節規定之非油輪用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二、符合第二章第一節規定之分離設備及濾油設備。前項船舶在本編發布施行前已裝置有油水分離設備…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3條 …三節規定之油水分界面偵測器,分別裝置於各污油艙及其他施行油水分離之艙區與準備將流出物直接排洩入海之艙區。油輪僅航行於航程需時未滿七十二小時,或距最近陸地在五十哩內,不必持有國際防止油污證書者,或油輪所裝載之油貨為柏油者,…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4條 …程標尺百分之五○及百分之一○○間之距程內,並位於同一方位,其分離距程不超過五○公尺。(二)應能分辨兩個相似之小目標,該兩小目標係顯示於一.五浬或二浬距程標尺百分之五○及百分之一○○間之同距程內,其分離之方位角不超過二.五…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6條 …測繪設備之性能標準應依左列規定:一、探測如具有雷達觀測以外之分離設施以探測目標,其性能不應比雷達顯示器所能獲得者為差。二、獲取(一)目標得以人工或自動獲取。但應經常具有設施以供人工獲取及取消。雷達自動測繪設備以自動獲取者…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6條 …眾通信等各類呼叫及通信:一、含有天線之發射接收機。二、整體或分離之控制裝置。三、附有傳輸按鈕之麥克風,該麥克風得與電話合併於手機。四、內附或外裝之揚聲器。五、整體或分離之數位選擇呼叫設備。六、應有在遇險頻道連續保持守聽之…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1條 …全、船舶操作及公眾通信等各類通信。七、中\高頻裝置應有整體或分離之窄頻帶直接印字電報設備,若其數位選擇呼叫守聽設備使用掃描接收機監視一個以上數位選擇呼叫頻道,應在二秒內對選定頻道掃描一遍,且在每一頻道上停留時間應足以測出…
-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24條 …得僅具備左右舷燈、環照白燈各一盞,且得使用合併式左右舷燈替代分離式左右舷燈。四、全長未滿七公尺者得僅具備環照白燈一盞。五、屬動力帆船者應具備下列各目燈號:(一)動力帆船應具備左右舷燈、艉燈及環照白燈(錨泊燈)各一盞,其中…
-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43條 …用壓力。五、機艙內部保持清潔。港內停泊及航行中之水應經過油水分離裝置處理,達排放標準並經船長核可後,方可抽排船外,以免污染海洋環境。六、船舶遭遇海浪以致主機打空車時,如無調速設備,應適當調整轉速並密切注意與運用。七、各種…
-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第13條 …在內。但無法進入之桅、主柱、空氣箱道及在圍蔽艙間以外與其各側分離之類似建築物剖面積在一平方公尺以下者,或類似之獨立圍蔽空間體積在一立方公尺以下者,不予計量。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97條 …合不致發生危險之氣體,且壓縮機應配備有能防止油類混入氨內之油分離器。三、裝卸工作結束後,應將所有開關完全閉鎖。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14條 …有困難者,得位於泵室內直接在該管路所穿過艙壁之後方,並應具有分離之抽排與管路佈置,以將污油水艙之內容物在船舶之乾貨型式直接排至露天甲板外。三、污油水艙之艙口及洗艙開口,應設於露天甲板並應裝有關閉裝置。但該艙口及開口係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