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翼船管理規則 第53條 法規:水翼船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五章 設備 › 第二節 消防設備及防火措施 第53條 水翼船除水泵外,應裝設一獨立之主消防泵,除乘客超過二百人之水翼客船外,該泵並得由主機帶動,並以該主機與艉軸易於分離為限。前項規定之主消防泵係裝設於未能保持連續值更之機艙內者,應作適當之佈置,使能自該機艙外之安全位置操縱該泵,確保該泵之運轉與供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