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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4 頁-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3條 因視覺障礙,致閱讀試題、書寫試卷有困難者,得申請下列措施:一、放大鏡燈具或擴視機。二、有聲電子計算器。但以各該應試科目得使用電子計算器者為限。三、放大試題、測驗式試卷。四、點字試題,並以點字機應試。五、以試場提供之盲用電…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5條 因上肢肢體障礙,致書寫試卷有困難者,得申請下列措施:一、放大測驗式試卷。二、延長每科考試時間。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7條 …體協調性功能不佳、雙上肢肢體障礙或肌肉萎縮,致閱讀試題、書寫試卷有困難者,得申請下列措施:一、以試場提供之電腦相關設備應試。二、放大試題、測驗式試卷。三、延長每科考試時間。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8條 …試題由專人以電腦同步繕打或代為書寫,測驗式試題由專人代為劃記試卷,並以經應考人確認之繕打、書寫及劃記之內容為其試卷。但非以語言、文字表述作答之應試科目,不得申請本款措施。二、延長每科考試時間。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9條 …身體協調性功能不佳或上肢肢體有特殊障礙,致依指定方式於測驗式試卷上作答有困難者,得申請改以書寫或勾選方式,於考選部提供之試卷用紙上作答。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10條 因第三條至前條規定以外之功能障礙,致閱讀試題、書寫試卷有困難者,得敘明理由與需求,依其障礙性質及程度,申請本辦法所定之應考權益維護措施。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15條 …延長考試時間、以點字機、電腦、盲用電腦應試、口述應試、測驗式試卷改以書寫或勾選作答措施,合於申請資格與相關要件者,應提交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審議委員會審議。其他申請案,由考試試務承辦單位審議;有疑義者,提交身心障…
- 考試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員、審查委員無正當理由不願協助處理試題疑義。十一、多次未參加試卷評閱標準會議。十二、閱卷不遵守閱卷規則,經溝通後仍不願改進。十三、口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實地測驗、審查或閱卷評分顯不公允、寬嚴不一或顯有錯誤,經溝通後仍…
- 考試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2條 試務工作人員發現有將不同考試等別、科別、科目、節次或座號之試卷誤發交應考人作答之情形時,應即報告試區主任更正,其不及當場更正者,應於考試後依權責程序更正。其有影響閱卷評分者,試務工作人員應對該試卷予以標記,以供閱卷評分之…
- 考試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3條 試卷遇有裁割或污損,經查證屬不可歸責於應考人之事由所致者,試務工作人員應對該試卷予以註記,以供閱卷評分之參考,事後並應統一由試務處卷務組簽報試務處處長或試務主任。
- 考試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4條 …間補足考試時間:一、考試開始鈴聲響後,監場人員遲(延)誤分發試卷或試題。二、未依規定於考試開始時間響鈴,致遲(延)誤分發試題。三、試題或試卷因搬運錯誤等試務工作疏失,遲(延)誤於規定時間後發交應考人作答。四、試場設置不當…
- 考試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6條 試卷彌封為應考人或試務工作人員毀損者,應由監場人員報告試區主任、卷務組負責人,會同依座號之號次重新彌封,事後簽報試務處處長或試務主任。
- 考試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10條 …工作人員擅自更改文字或解釋內容致發生誤導之後果時,其受誤導之試卷由閱卷委員依誤導後之內容評閱,斟酌給分,必要時由考選部會同典試委員長組成專案小組處理。其餘未受誤導之試卷,仍按原評閱標準評分。
- 考試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11條 應考人已作答之某一科目之試卷於考試後登錄成績前遺失或毀損致無法計算成績者,以下列二種方式擇一對應考人最有利之成績為其該科目之成績:一、以該應考人考試其餘科目平均分數作為該科目成績。二、依該應考人其餘科目平均分數與其他應考…
- 考試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 第3條 …開會議研商之。三、將會議處理結果送請典試委員長核定,據以評閱試卷並復知應考人。四、將會議處理結果提報典試委員會。前項第一款典試委員、命題委員、試題審查委員或閱卷委員因故無法處理試題疑義時,得商請具有典試委員資格者代為處理…
- 考試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辦法 第5條 …定評分,並依下列規定處理:一、採用申論式試題者,應將應考人之試卷全部調出。以線上閱卷評分者,應將應考人之試卷影像檔全部列印,內容包含閱卷委員評閱資訊、電子簽章,以及應考人申請複查科目之各題分數。詳細核對座號,各紙本試卷並…
- 考試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辦法 第6條 複查結果發現成績登記或核算錯誤時,應將應考人全部試卷均予複查,重新計算總成績,並按下列規定處理:一、原計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而重計後成績達錄取標準者,經典試委員長核可後,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補行錄取。典試委員會裁撤後,由考選…
- 考試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辦法 第7條 …複查成績時,如發現有下列情事者,應即報請典試委員長處理:一、試卷漏未評閱。二、申論式試題中,計算程序及結果明確者,閱卷委員未按其計算程序及結果評閱。三、試卷卷面分數與卷內分數不相符。四、試卷成績計算錯誤。五、試卷每題給分…
- 考試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試卷,指經評閱完畢之筆試申論式試卷及測驗式試卷。
- 考試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第3條 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之受理期限、申請方式、收費基準及禁止行為等有關事項,均應登載於各該考試之應考須知。
- 考試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第4條 應考人閱覽試卷限本人為之。應考人閱覽試卷之方式,以使用試務機關提供之電腦設備閱覽試卷影像檔為原則。但紙本試卷無法掃描或試卷影像檔不清晰或其他特殊情形,試務機關得提供紙本試卷影本供其閱覽。
- 考試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第5條 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應於該項考試筆試榜示之次日起十日內,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申請閱覽試卷,填具申請閱覽之科目名稱,並繳納費用後始完成申請程序,非本人申請或逾期申請或未依限繳費者,均不予受理。
- 考試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第6條 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每科目應繳納閱覽費新臺幣一百元。
- 考試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第7條 應考人閱覽試卷應於申請期間截止之次日起二十日內辦理完畢。但必要時,得酌予延長十日。經核准閱覽試卷之應考人,應依試務機關通知之指定期日及閱覽場所進行閱覽試卷。前項通知得以傳真、簡訊、電子郵件及其他電子文件方式為之。應考人因…
- 考試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第8條 試務機關應將典試委員長、召集人抽閱試卷及閱卷委員評閱試卷之簽名或蓋章予以彌封後,方得提供應考人閱覽試卷。
- 考試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第9條 應考人閱覽試卷之時間,每科目以十五分鐘為限。
- 考試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第10條 …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以下簡稱身分證件)入場閱覽。於閱覽試卷前,先經核對身分並收繳身分證件,隨身攜帶物品應另置於指定地點,並於閱覽試卷登記冊上簽名。應考人閱覽試卷完畢後,應於閱覽試卷登記冊上簽名,經工作人員確認無誤後…
- 考試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第11條 試務機關依應考人申請閱覽之科目,提供試卷影像檔供其閱覽。但採線上閱卷之考試,試務機關提供之試卷影像檔,內容包含閱卷委員評閱資訊及各題分數,供應考人閱覽。電腦化測驗之考試採用測驗式試題時,試務機關依應考人申請閱覽之科目,將…
- 考試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第12條 應考人閱覽試卷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冒名頂替。二、抄寫、複印、攝影、讀誦錄音或其他各種複製行為。三、隨身攜帶紙筆、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或其他通訊器具。四、窺視他人試卷影…
- 考試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第13條 身心障礙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如有特殊需要,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經考選部審查通過者,得提供必要之協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