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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8 / 200 頁-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37條 …、檢察官年資。二、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項由法官、檢察官轉任之司法院秘書長年資。三、本法第七十六條實任法官轉任司法行政人員年資及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一項準用第七十六條由實任法官、檢察官轉任法務部、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辦理行政事項之職…
-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之檢察官調派辦法,由法務部定之;其調派期間之津貼補助,準用司法院會同行政院所定法官調派津貼補助辦法之規定。法務部於檢察署檢察官職缺無適當人員志願前往時,得不經本人同意,調派同級檢察署候補、試署檢察官至該檢察署任職,其期間…
- 司法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45條 …所稱第七十四條第三項、第七十六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有關司法院、法官學院及審判機關之規定,於法務部、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及檢察機關準用之,指本法第七十四條第三項、第七十六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之規定,於實任法官、檢察官轉…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1條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二、機關爭議案件。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其他法律規定得…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2條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並任司法院院長之大法官擔任審判長;其因故不能擔任時,由並任司法院副院長之大法官任之。二人均不能擔任時,由參與案件審理之資深大法官任之;資同由年長者任之。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3條 …法官三人組成之,依本法之規定行使職權。審查庭審判長除由並任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擔任外,餘由資深大法官任之;資同由年長者任之。各審查庭大法官之組成,每二年調整一次。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4條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由司法院定之。前項規則,由全體大法官議決之。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所定人數時,總統應於二個月內補足提名。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5條 …庭用語及裁判書公開,除本法或憲法法庭審理規則別有規定外,準用法院組織法規定。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6條 …人及相對人:一、第三章案件:指聲請之國家最高機關、立法委員、法院及人民。二、第四章案件:指聲請之國家最高機關,及與其發生爭議之機關。三、第五章案件:指聲請機關及被彈劾人。四、第六章案件:指聲請機關及被聲請解散之政黨。五、…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14條 …訴訟代理人應於書狀內簽名或蓋章。書狀之格式及其記載方法,由司法院定之。書狀不合程式或有其他欠缺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當事人得以科技設備將書狀傳送於憲法法庭;其適用範圍、程序、效力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16條 …期間內應為之訴訟行為者,不在此限。前項應扣除之在途期間,由司法院定之。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18條 …他部分公開之。聲請書及答辯書公開之方式及限制公開之事項,由司法院定之。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23條 …請。前二項聲請,應經審查庭裁定許可。閱卷規則及收費標準,由司法院定之。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27條 …開或播送。憲法法庭之旁聽、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之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42條 法規範審查案件或機關爭議案件,經司法院解釋或憲法法庭判決宣告不違憲或作成其他憲法判斷者,除有本條第二項或第三項之情形外,任何人均不得就相同法規範或爭議聲請判決。各法院、人民或地方自治團體之立法或行政機關,對於經司法院解釋…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45條 …庭審理第五章及第六章案件,必要時得為搜索或扣押,並得囑託地方法院或調度司法警察為之。前項程序準用刑事訴訟法及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有關之規定。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53條 判決宣告法規範立即失效或溯及失效者,於判決前已繫屬於各法院而尚未終結之案件,各法院應依判決意旨為裁判。判決前適用立即失效之法規範作成之確定裁判,其效力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受影響。判決前以溯及失效之法規範為基礎作成之確定裁…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54條 …法律位階法規範定期失效者,除主文另有諭知外,於期限屆至前,各法院審理案件,仍應適用該法規範。但各法院應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於必要時得依職權或當事人之聲請,裁定停止審理程序,俟該法規範修正後,依新法續行審理。…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55條 各法院就其審理之案件,對裁判上所應適用之法律位階法規範,依其合理確信,認有牴觸憲法,且於該案件之裁判結果有直接影響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56條 本節聲請,應以聲請書記載下列事項:一、聲請法院及其法官姓名。二、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三、應受審查法律位階法規範違憲之情形及所涉憲法條文或憲法上權利。四、聲請判決之理由、應受審查法律位階法規範在裁判上適用之必要性及客觀上形…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57條 各法院就其審理之原因案件,以本節聲請為由而裁定停止程序時,應附以前條聲請書為裁定之一部。如有急迫情形,並得為必要之處分。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62條 …由者,應於判決主文宣告該確定終局裁判違憲,並廢棄之,發回管轄法院;如認該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違憲,並為法規範違憲之宣告。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規定,於前項判決準用之。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64條 判決宣告法規範定期失效者,於期限屆至前,審理原因案件之法院應依判決宣告法規範違憲之意旨為裁判,不受該定期失效期限之拘束。但判決主文另有諭知者,依其諭知。前項法規範定期失效之情形,各法院於審理其他案件時,準用第五十四條規定…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68條 立法院得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七項規定,就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彈劾成立之判決。前項聲請,應以聲請書記載下列事項:一、聲請機關名稱、代表人及機關所在地。二、有訴訟代理人者,其姓名、職業、住所或居所。三、…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69條 本章案件程序之進行,不因被彈劾人卸任、立法院之解散或該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而受影響。但被彈劾人於判決宣示前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憲法法庭應裁定不受理。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70條 案件之聲請,得於宣示判決前,經立法院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撤回。聲請之撤回應以書面為之,並附具前項決議文正本。經撤回者,聲請機關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聲請。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84條 …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適用法規範所表示之見解,認與不同審判權終審法院之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法規範已表示之見解有異,得聲請憲法法庭為統一見解之判決。前項情形,如人民得依法定程序聲明不服,或後裁判已變更前裁判之見解者,不得聲請。…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86條 憲法法庭審理本章案件時,就不同審判權之終審法院,對於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法規範所生之歧異見解,得函請各該終審法院說明。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89條 憲法法庭就法規範見解所為之統一解釋判決,各法院應依判決意旨為裁判。前項判決不影響各法院已確定裁判之效力。
- 司法憲法訴訟法 第91條 …用第六十二條第一項前段關於宣告確定終局裁判違憲並廢棄發回管轄法院之規定。前項聲請案件,判決宣告法規範違憲且應失效者,就已確定之原因案件,聲請人得依法定程序或判決意旨請求救濟;原因案件為刑事確定裁判者,檢察總長亦得據以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