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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7 / 200 頁- 司法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10條 法院端於遠距審理開庭起始,應由審判長宣示全程錄音、錄影,且遠距端非經審判長許可,不得自行攝影、錄音、錄影或播送。審判長於遠距審理中應注意開庭時同步傳送之聲音或影像有無遭竊錄或播送;如發現未經許可錄音、錄影或播送者,審判長…
- 司法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11條 遠距審理之筆錄及其他文書,須陳述人簽名者,由法院端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至遠距端,經陳述人確認內容並簽名後,再傳回法院端。前項傳送回法院端之筆錄及其他文書,其效力與提出經簽名之文書同;其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
- 司法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13條 法院依家事事件法勸告債務人履行債務之全部或一部時,認有以遠距審理設備進行之必要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 司法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14條 遠距審理結束後,法院審核依法得支領日費、旅費、報酬或其他費用者,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費用申請書兼領據無誤時,得直接將費用匯入陳述人之金融機構帳戶或以其他方式支付之。旅費之計算,以陳述人自其所在地至受訊問或陳述之…
- 司法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15條 法院端應指定庭務員或專人負責下列事項:一、遠距審理設備之開關機、保管及維護。二、列印庭期表並張貼於主法庭及延伸法庭外。三、遠距審理時協助設備之操作。四、有關筆錄、文書、費用申請書兼領據之傳送、接收及傳回等事宜。五、遠距審…
- 司法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16條 法院應將負責前條事項之庭務員或專人及其代理人姓名、職稱、電話號碼函報司法院資訊管理單位;異動時,亦同。
-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第2條 …受該文書或其相同型式及內容之影本者:一、電信傳真設備。二、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司法院服務平台)。三、電子郵遞設備。使用司法院服務平台傳送家事事件文書者,應先向司法院申請該平台之使用帳號,並同…
-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第3條 法院應設置可供以前條第一項所定方式傳送及收受文書之電信傳真及其他科技設備,指定專人處理本辦法所定之文書傳送及收受事務,並將司法院服務平台網址公告週知。
-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第4條 …人、其他依法參與家事事件程序之人、證人或鑑定人得將其欲提出於法院之家事事件文書,以第二條第一項所定方式傳送至法院。但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者,除經司法院公告之家事事件類型外,非於事件繫屬後,且經法院許可,不得為之。…
-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第5條 …代理人陳明有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可供家事事件文書之收受者,法院或他造當事人、關係人、代理人得以該設備傳送家事事件文書。但裁判書正本及其確定證明書,不得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之。前項情形,傳送方及接收方應分別依第七…
-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第6條 法院認為適當或經當事人兩造、關係人同意,而命證人或鑑定人於法院外以書面陳述者,應於通知書上載明得以第二條第一項所定方式,將陳述書狀、鑑定書及結文傳送至法院之旨。前項通知書,並應記載法院傳真號碼、司法院服務平台網址、電子信…
-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第7條 …分證件號碼、電話號碼、回傳文書之傳真號碼或電子信箱帳號及其他法院認為應載明之事項,其格式如附件一。
-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第9條 當事人、關係人或代理人以司法院服務平台提出家事事件文書時,對於已指定以該平台收受文書之其餘當事人、關係人或代理人,毋須再行送達文書之繕本或影本。
-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第10條 …人或其他依法參與家事事件程序之人,未依第四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經法院許可,或經法院依同條第三項規定撤銷許可。三、傳送至非法院告知之傳真號碼或電子信箱帳號。四、以電子郵遞設備傳送之文書檔案含有惡意程式、難以查找、無法讀取或類此…
-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第11條 法院收受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之家事事件文書後,應列印並於文面加蓋機關全銜之收文章、註明頁數及加蓋騎縫章後,依收文程序辦理。法院依司法院服務平台收受之家事事件文書,得不依前項規定辦理。
-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第13條 以司法院服務平台傳送家事事件文書者,於完成傳送至該平台時,與提出於該管法院發生同等之效力。前項情形,他造當事人、關係人或代理人指定以司法院服務平台收受家事事件文書者,於文書進入該平台時,發生通知或送達之效力。當事人、關係…
-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作業辦法 第14條 …二條第一項所定方式傳送家事事件文書,且依法不生提出之效力者,法院無須將該文書保存於卷宗。前項情形,法院應以適當方式通知該傳送文書之人。但無法通知或已依第十條第二項通知補正者,不在此限。當事人、關係人、代理人或其他依法參與…
- 司法法官學院處務規程 第5條 本學院年度研習計畫應報請司法院核定。
- 司法法官學院處務規程 第9條 …方法與教材之研究發展。三、圖書資料供應、管理及出版。四、經司法院指定辦理之研究、法官國外進修(含專題研究)、實任法官帶職帶薪自行進修之轉介及認可事宜等事項。五、其他有關研究發展事項。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2條 本法所定家事事件由少年及家事法院處理之;未設少年及家事法院地區,由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處理之。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3條 …酬事件。十二、扶養事件。十三、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事件。其他應由法院處理之家事事件,除法律別有規定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4條 少年及家事法院就其受理事件之權限,與非少年及家事法院確定裁判之見解有異時,如當事人合意由少年及家事法院處理者,依其合意。前項合意,應記明筆錄或以文書證之。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6條 法院受理家事事件之全部或一部不屬其管轄者,除當事人有管轄之合意外,應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但法院為統合處理事件認有必要,或當事人已就本案為陳述者,得裁定自行處理。法院受理有管轄權之事件,為統合處理事件之必…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7條 同一地區之少年及家事法院與地方法院處理權限之劃分,除本法及其他法令別有規定外,由司法院定之。同一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與民事庭之事務分配,由司法院定之。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8條 …任之。前項法官之遴選資格、遴選方式、任期及其他有關事項,由司法院定之。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0條 法院審理家事事件認有必要時,得斟酌當事人所未提出之事實,並依職權調查證據。但法律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離婚、終止收養關係、分割遺產或其他當事人得處分之事項,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編第一章第二節有關爭點簡化協議、第三節有關事實…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1條 …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表達意願或陳述意見時,必要者,法院應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派社會工作人員或其他適當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前項情形,法院得隔別為之,並提供友善環境、採取適當及必要措施,保護意見陳…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2條 …事人、證人、鑑定人及其他依法參與家事事件程序之人之所在處所與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審理者,法院認為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該設備為之。前項情形,法院應徵詢當事人之意見。第一項情形,其期日通知書記載…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3條 法院處理家事事件,得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本人到場,或依事件之性質,以適當方法命其陳述或訊問之。但法律別有規定者,依其規定。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本人無正當理由,而不從法院之命到場者,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三條之規定。但不得拘…
-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5條 處理家事事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得依利害關係人聲請或依職權選任程序監理人:一、無程序能力人與其法定代理人有利益衝突之虞。二、無程序能力人之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權,或行使代理權有困難。三、為保護有程序能力人之利益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