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13條 法規:家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第13條 法院依家事事件法勸告債務人履行債務之全部或一部時,認有以遠距審理設備進行之必要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