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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院辦理家事事件遠距訊問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本辦法於法院以證人身分訊問當事人、使用通譯之程序及其他法院認有遠距訊問之必要情形,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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