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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1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 行政度量衡器型式認證管理辦法 第20條 本辦法除已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3. 行政溫泉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4. 行政管理系統認可登錄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13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5. 行政溫泉開發許可移轉作業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6. 行政標準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7. 行政中央管河川採取土石使用河川公地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4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8.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提供水文資訊收費標準 第7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9. 行政離島供水營運虧損補助辦法 第7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10. 行政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3條 本標準所稱水災災害救助,指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豪雨特報或颱風警報,因淹水所致之災害,由主管機關給付水災實際受災者緊急危難之生活救助金。水災災害生活救助金包括下列各種救助:一、人員死亡、失蹤、重傷救助。二、安遷救助。三、住…
  11. 行政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12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12. 行政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14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13. 行政水源之水量不足時水權用水量分配或輪流使用辦法 第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14. 行政開發單位使用再生水辦法 第4條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八日修正發布,一百十三年二月一日施行前,已核定之用水計畫,因變更開發行為致用水計畫之計畫用水量累計達每日二萬立方公尺以上者,其擴增水量部分,依前條規定辦理。前項核計每日應使用系統再生水量未達一…
  15.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54條 本法第七十六條第一項所稱防汛緊急時,指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豪雨特報或颱風警報起,至主管機關辦理緊急處置使水道防護恢復至無影響安全之虞所需之期間。本法第七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徵用,其期間最長不得逾三個月。
  16.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66條 本細則施行日期,除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二月七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自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17.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惠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第15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18. 行政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第33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19.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32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0.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權益補償辦法 第7條 本辨法自發布日施行。
  21. 行政水災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2. 行政用水計畫審查收費標準 第7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23. 行政漁船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16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24. 行政再生水設施檢查及水量申報辦法 第5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5. 行政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金發放標準 第9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6. 行政離島供電營運虧損補助辦法 第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7. 行政再生水經營業籌設許可及再生水開發案興辦許可辦法 第5條 …生風災、水災、震災、旱災、土石流災害或其他天然災害,達行政院發布之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所定丙級災害規模以上。三、發生火災、爆炸、暴力滋擾、停電或其他意外事件,致設施或設備損毀或無法正常供水。四、發生取水構造物、供水設施及…
  28. 行政再生水經營業籌設許可及再生水開發案興辦許可辦法 第21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9.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23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30. 行政天然氣事業經營資料申報作業辦法 第7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