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人員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 第10條 法規:消防設備人員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10條 懲戒委員會會議對外不公開,與會人員對於討論事項、會議內容及決議,均應嚴守秘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