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處務規程 第5條 法規:銓敘部處務規程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第5條 本部設下列司、處、室:一、法規司,分五科辦事。二、銓審司,分五科辦事。三、特審司,分四科辦事。四、退撫司,分五科辦事。五、監理司,分四科辦事。六、人事管理司,分四科辦事。七、秘書處,分六科辦事。八、資訊處,分四科辦事。九、人事室。十、會計室。十一、統計室。十二、政風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