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處務規程 第4條 法規:銓敘部處務規程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第4條 參事、研究委員權責如下:一、人事政策與人事制度之研究、建議及諮詢。二、本部各單位重要文稿之審核與溝通協調。三、本部出版品之審核。四、其他交辦事項。部長得就參事中指定一人為首席參事,處理有關事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